Re: [討論] 太魯閣號責任大小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6 09:29:04
請不要用這樣的方式,來突顯自己根本不懂與無知
依政府採購法,這種屬於工程,相關的防範是「規定要做」
然後乙方應該做,結果沒做
甲方讓這種事情發生,然後責任被你排到第五....
一般這種情況,在民間,老早依合約開罰甚至解約了
這件事情很簡單,台鐵把採購合約公開來(不是密件就可以公開)
同時,把乙方違規時,相關依合約的處置也公開,就很清楚了
到現在也還沒看到個影子.....
大膽推測,根本就沒有處罰乙方
我甚至想猜測,採購合約一公開,怕是一堆問題又跑出來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責任最大:
: 開工程車的人與施工單位
: 責任第二:
: 得標營造公司
: 責任第三:
: 監造商
: 責任第四:
: 採購單位的監督
: 責任第五:
: 台鐵的安全控制
: 講這麼多,捐款最實際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21-04-06 09:37:00
如果一個成年人殺人,責任最重的是他的國小國中老師?還是他的監護人?還是在地警察管區?
作者: dvdr2001 (超人B)   2021-04-06 09:49:00
1F按照9.24%那群白癡蠢豬的邏輯,責任最大的應該是殺人犯的父母,因為他們把殺人犯生下來。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21-04-06 10:17:00
確實,柯粉在這個事件中無法保持理性,一直想帶風向的心理令人唏噓。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4-06 11:54:00
笑死,這樣子林佳龍為什麼請辭,關他什麼事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21-04-06 15:26:00
就自當女巫被燒啊,人民要燒一個女巫,把發生在生活中的問題歸咎給女巫,燒了問題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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