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frankcthsiehfans/posts/10158069028276430
太魯閣號事故引發公共工程品質的話題,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指出政府公共工程採最低標
是品質不佳的原因。講的不錯,為了搶標,大家壓低價錢,先拿到工程再説,再來不是偷
工減料,就必須追加預算才能做下去,不然就建建停停,一再延期。
這是老問題,大家也多知道,法律上我們也曾有採合理標、有利標或促參條例評審等規定
加以改革,但就是推展不易,歷經政黨輪替這麼多年也改不掉採最低標呢?這才是值得探
討的,我擔任過市長和行政院長,對此有一定的體驗:
試想,有一件底價是一千萬元的工程,三家投標分別是900萬、850萬、650萬,如係採最
低價標,當然是650萬元那家得標沒有問題,但如由幾個人評估成本、合理利潤、施工經
驗等,最後決定850萬元那家合理而決標,你看會發生什麼事?「圖利」的檢舉函馬上滿
天飛,調查局、檢察官、監察院、媒體、議會、政風處等,每一個單位都會讓你吃不完兜
著走,因此,一般就自然會傾向採取最低標。
我當高雄市長時,發包捷運工程依促參法規定沒有採取最低價標,最後評定由中鋼得標,
所以陸續被檢舉16個圖利,冠上高捷弊案,當然最後深入調查,沒有一件被起訴,我自己
也是於心無愧,但基層公務員倒是受盡折磨。離開市長職位幾年後的有一天,我在台北高
鐵站遇到捷運局的女性科長和科員,她們說是到監察院應訊完要回去,了解後才知道我任
市長前的捷運局長竟然變成監委,他任內沒辦法開工,不知什麼心態下,竟然堅持要調查
彈劾積極推動捷運開工的周禮良局長和相關人員,我聞復感到十分不忍,也悔恨無力幫忙
他們,只有想到這些基層人員,我才會有點懷疑那時不採最低價標對嗎?這個問題牽涉到
信任問題,還有政治悪鬥、媒體生態等等,不是嘴皮說說改革就可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