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79264
新聞來源︰
聯合報
完整新聞標題
分局長要員警「遇陳抗就跌倒」 法院痛批高層不當指示
完整新聞內容︰
彰化黃姓退休員警為向蔡英文總統表達反年改訴求,推擠拉扯中有1名員警跌倒受傷,檢方
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黃;彰化地院細細勘驗37個秘錄器,發現「分局長」事前要求員警「
遇推擠就順勢跌倒」。法院除判黃無罪,更痛批高層不當指示,呼籲員警應恪遵對象唯有
「國家的憲法與法令!」
檢方起訴指出,黃男是退休警員、彰化縣退休警消協會及反年金改革人士,他趁2019年11
月10日蔡英文總統到彰化員林行程時,在中山路、員林大道等候車隊通過,並持汽笛喇叭
打算鳴按陳情,不理會勸阻走到分隔島中央,按了7、8聲高感「要陳情」。
檢方認為,黃打算突圍出手推倒轄區永靖分駐所洪姓警員,害他雙手多處挫傷,另彰縣警
局楊姓督察員見狀抓住黃右手要搶奪喇叭,2人拉扯、推擠,造成楊手部撕裂傷,檢方偵結
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起訴黃。
審理時,黃堅決否認犯行,辯稱當天純粹按喇叭陳情,是警察先來推幾他,不是他主動推
擠警察,也沒有要攔車,並無妨害公務犯意;黃的辯護人也說,黃和員警相處融洽,也沒
帶凶器,未主動挑釁,是因楊員強力奪取喇叭,黃僅消極掙扎,無攻擊員警。
法院為求謹慎,調閱現場多個不同角度秘錄器逐一比對,還細心將勘驗結果的重要畫面截
圖,依照時間順序附在判決書中,以還原完整案發過程,可見黃高喊「我要陳情啊!」沿
斑馬線走到路中央,隨即被7名員警張臂包圍,楊員也伸手碰黃。
法院發現秘錄器中員警對話啟人疑竇,經當庭勘驗發現,事發前永靖所林姓所長曾接到「
分局長」電話,之後林就交代現場員警「陳抗者出來時,所有人貼上去,若對方推擠,就
直接跌倒,其他人就以現行犯逮捕陳抗者」,楊員也曾和林稱「如果陳抗者有推員警,員
警就跌倒」。
法院傳訊林、楊作證,發現員林分局勤前教育中,「分局長」依黃男先前陳抗模式預判,
指示現場員警將陳抗者圍起來,若過程受推擠壓迫,就順勢跌倒,楊也曾提醒林「如果陳
抗者有推員警,員警就跌倒」。
另根據秘錄器,黃男僅有消極、被動的反射預防動作,並非積極、主動出手攻擊警方,且
楊也是因單位曾被國安局檢討,為阻止黃按喇叭才一再碰他導致受傷,也難認定黃當時推
的力道,足以讓洪員跌倒受傷,判處黃男無罪。
法院並在判決書最後附記,表示能理解員警為治安衝鋒陷陣,執勤遭惡意攻擊本於維護公
務員尊嚴不容輕易踐踏,但妨害公務罪構成要件,是以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為前提,「當
員警因服從上級不當指示」,執法手段已逾越應恪守界線,法院無法視而不見。
法院更重話稱,這些來自高層的指示和壓力,實已真正傷害了基層員警及國家的執法公信
力,並稱「本判決並非法官躲在舒適安全的象牙塔中」,刻意打擊警方士氣,而是出於重
視員警執法。
法院最後說,懇切呼籲警界長官們,切勿對基層員警做出不當的指示或要求,也再次提醒
每位堅守崗位、認真付出的員警們,你們應恪遵的對象,唯有「國家的憲法與法令」!
附註、心得、想法︰
總統來就是要放鞭炮跟沖天報歡迎呀!沒事拿高壓喇叭,警察當然會想要收起來呀!
彰化線民要學學台南市民總統來要放鞭炮來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