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3 16:46 聯合報 記者羅印冲/即時報導
據香港星島網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社運人士古思堯,因參與前年10月的反《禁蒙面法》遊行,同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另被控違反《禁蒙面法》
古思堯早前受審後,今早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黃之鋒則早已認罪。裁判官鄧少雄今判黃之鋒入獄4個月;古思堯入獄5個月。
古思堯聞判後向鄧表示:「坐監係我生命一部分」,「我屢敗屢戰,繼續抗爭,坐監越坐越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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