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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雞 何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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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雞 何景榮覺得正面積極──在宜蘭地檢署。
20 小時 · 宜蘭市 ·
前桃園市議員、#夥伴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浩宇,涉嫌變造台鐵車票;
因此 #老師雞 何景榮今日具狀至地檢署,控告王浩宇違反 #刑法第203條,#偽造變造船
票車票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懇請 檢座立即傳喚被告王浩宇到案,釐清案情!
另外,一個涉嫌偽造有價票證、且曾因為造假/造謠而被判刑的襪子業者,所出示的 #產
品檢驗合格標章,會有多少的真實性?是否有殘留的有害物質,危及消費者的健康?希望
有關單位立刻稽查該公司產品的合格性,藉以化解國人大眾的疑慮。
不知道 #王浩宇 在偵查庭上,會不會嘲笑檢察官的 #聲量 比他差呢?想不到天底下會有
再三犯法的嫌犯,因為自己的 #負面聲量,比守法的平民百姓高出2.59倍而洋洋得意!
我 #印尼人 都知道了~ 你難道不知道這就叫做 #臭名遠播、#惡名昭彰 嗎?
看來,社會大眾教不會他的,只能靠著日後的 #法警 與 #典獄長,慢慢教化他了!
#放你的頭像會覺得有損自己格調 #只好換上新版的防敗類浮水印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笑死…,2%雞才是真.王粉吧?
不過我覺得這應該是起訴不了啦。
台鐵也沒打算要吉吧?
刑法 第 203 條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船票、火車、電車票或其他往來客票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其行使之者,亦同。
這要看檢方有沒有認為拿來PO文算是有行使之用吧?
我是覺得這認定很難。
不過看老師雞追著王打,就覺得好歡樂。
Let them f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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