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gner (Wigner)
2021-04-17 00:35:04最近土條因為罵人犯了公然侮辱罪,被判50日得易科罰金5萬,雖然不影響他的良民證
可以繼續從事他的夜間顧問工作,但是罰5萬也是相當於他將近2個月的薪資所得耶,法官
是不是知道他在捷運世紀大樓當顧問,故意判他50日的薪資所得來當罰金?
以土條身為經濟學家的角度來看,我覺得他進去關比較划算耶,因為他進去關有三餐
免費供應之外,他這麼想出名怎麼不鬧大呢? 比如說在入監在監獄前絕食來減肥之後,
這樣整天就會有他的新聞啊,怎麼精於算計的他這次沒想到這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