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known (ya)
2021-04-18 10:02:52根據新聞媒體報導
這次台鐵事件的罪魁禍首李先生
並不具備承包該工程的資格
他是用『借牌』的方式
才能包工程
版友們大多都是各行各業有社會經驗的人
對『借牌』這種事應該不陌生
那麼
『借牌』這種事
是否該嚴格禁止?
比如一經發現
不僅立即吊銷執照
取消該認證資格
並積極追究把牌借出的人責任
當事人需負擔刑責或加重刑責等?
也就是修法大幅加重刑罰?
不然沒資格的人
透過借牌變成有資格
造成嚴重後果
不就嚴重傷害制度本身?
但也有人說
實務上需要有借牌
才會有彈性
借出去牌的人
通常也能多賺一筆收入
所以
關於借牌這件事
大家怎麼看?
是應該啊 這次太魯閣號事件 最該修正的地方 再來是罰則太輕的問題
本來就禁止 只是罰則很低第一次被抓到只是限期改善而已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21-04-18 10:06:00沒人查啊... 檢舉魔人都被幹成這樣了
借牌只是俗稱,事實上就是類似請有執照的技師最後簽證,這在實務上為何要禁止?禁止的話,就變成所有案子都只能技師親自下標得標,其他人都不能承包……要查證的是如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是否有親自到場監造監督
作者: Wilsly (鬼) 2021-04-18 10:12:00
所有過錯都是施工問題?監管單位、環境安全措施?那一樣沒問題?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4-18 10:12:00不要激動 又沒說其他方面沒問題就事論事討論『借牌』的問題不行嗎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14:00欸 法界在研究跟經驗上來看 捕獲率才是重點
還要架設施工24小時監視器 可以確保 監工的不會幫忙造假 護欄就不可能從無變有 或假造進度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15:00白話說就是違法者最優先考量的不是會被罰多重 而是有多
醫藥分離也是如此,診所要請有牌照的藥劑師執業,而不是請那張牌,人沒來……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16:00大的機率被抓 像酒駕降下來的關鍵是不定時大執法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1-04-18 10:17:00DPP不會給過的 孩子
作者:
Cishang (辭..)
2021-04-18 10:18:00這個做下去 真的會動搖國本 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改 真心不騙
不然類似安全性的工程像護欄就交給 另一個單位施作?
作者:
Cishang (辭..)
2021-04-18 10:19:00因為台灣太多這種爛中小企業了.. 再加上底層的員工 一個大刀下去 社會動盪不是開玩笑然後事實上台灣的問題所謂的重罰什麼的都是次一樣的事
作者:
Cishang (辭..)
2021-04-18 10:20:00台灣的問題在於有法不執 從勞工的勞基法 到交通道路處罰條例 全都沒有確實的在執行 台灣要向上提升最快最直接的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21:00同Ci 所以才說是捕獲率的問題啊
作者:
Cishang (辭..)
2021-04-18 10:22:00就是執法下去 法律規範一直在那邊 沒有去執行當然沒人在意 99%沒事 1%被抓 誰會當一回事
我講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如果執政黨現在突然嚴格執行交通法規,下一任的執政黨就會變成國民黨。
作者:
Cishang (辭..)
2021-04-18 10:23:00台灣現在要變好 最簡單快速的方法就是嚴格執行勞基法跟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23:00特別是有些鞏固的共犯結構下不可能被抓 怎樣加重都沒用
作者:
Cishang (辭..)
2021-04-18 10:24:00道路交通管制條例 這兩條執行下去台灣直接煥然一新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25:001998馬英九當選就是抓住不少人想楷油想方便的心態咩甚至跟著韓流跑的人一部份也是這樣
我覺得要 其次 我認為過失致死罪也該修法 應該因意外輕重給予不同程度刑責
作者:
nationals ((WuHuangTa))
2021-04-18 10:25:00調整營造廠分級的承攬金額即可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27:00dukechiang講的我要先確定一下意思 到底是過失致死的刑度上限 還是以命量刑(害到幾個算幾倍)如果是後者 在邏輯上跟之前的法界已經打槍了
作者:
hbj1941 (diy arcade)
2021-04-18 10:30:00重罰10萬,看你怕不怕
避免官方監工有勾結行為 憑截圖影像 要有小組會議來檢討進度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30:00舉的最簡單的例子 如果是以命或以程度量刑 那變成你可能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31:00在高速公路爆胎 造成連環車禍死幾十個人 然後一個關五年乘數上去 這一看也知道不合理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0:44:00但幸運一點的可能造成幾部車報廢賠錢了事 然後你就說抱怨為什麼發生一樣的事 別人了不起賠錢我卻要終生監禁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1-04-18 10:50:00連醫師藥師都有借牌情形 公益彩券行也是 真的要查很多人都有事
作者: smile810601 (Sssuper) 2021-04-18 10:52:00
加重?就地合法還有機會
作者:
derji (God Bless Mario)
2021-04-18 11:04:00你先查一下土木技師工會理事長曾當過哪一黨的立委再說
作者:
xiue (蘇)
2021-04-18 11:09:00直接公訴罪上刑責看誰還借啦
作者:
li04 (li04)
2021-04-18 11:13:00一堆彩券行都要收起來台灣很多事情都是共犯結構理盲濫情啦 積習難改
作者:
biopdm (ming)
2021-04-18 11:31:00重點應該是稽查,人力要夠,經費要足。提高安檢。重罰。
作者:
ketrobo (貓蘿蔔)
2021-04-18 12:08:00不應該借牌,標案的規則也該修正,投標前應該由執業中有執照的人簽證投標資格,把私下借牌轉成檯面上的簽證,規則清楚透明才好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21-04-18 12:21:00是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4-18 12:47:00雖然不用到廢除這麼極端但正視問題,確實有必要吧?把問題當作不存在這是鴕鳥心態,我無法認同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1-04-18 13:46:00有些事情談的不是應該與否,而是改下去配套措施要多少成本,市場現狀是否做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