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推文
→ bear1414: 需要50%以上同意才能改04/21 11:27
→ bear1414: 不是說政府想改就能改04/21 11:28
就去查一下相關法規
https://reurl.cc/g8yk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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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條 本市道路之命名,應由轄區戶政事務所,層報臺北市政
府(以下簡稱市政府)核定,或由市政府逕行命名。但既有道路更名
,應事先送臺北市議會(以下簡稱市議會)審議。
第 五 條 本市道路依前條區分標準為大道、路或街者,依下列原則命名:
一 對國家之發展有卓越貢獻或於歷史上具有紀念意義之人、事或地名。
二 本市舊有地名、紀念性文物或建築物名稱。
三 具有或型塑當地特色之名稱。
四 具有共同記憶價值之名稱。
五 其他具有創意之名稱。
前項命名,不得與本市既有道路之名稱重複或同音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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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以第三條來看,市政府可以逕行命名
但需通過議會同意
當然我也查到資料,新北市之前有想改路名,但被居民阻止....
原因也很簡單,法規不同!
新北市政府道路命名作業要點
三、道路命名由戶政所邀集相關機關、里長及民意代表實地勘查,並召開
協調會,決定道路名稱,必要時,得辦理民意調查,問卷回收數須達
門牌總數三分之二,同意數須達回收數二分之一以上。
因行政區域調整致轄區內道路名稱重複、地形地貌改變等因素,戶政
所依前項規定辦理道路更名。
申請人申請道路更名,須徵得更名範圍內門牌總數五分之一以上同意
後,提供道路名稱向戶政所提出申請。戶政所辦理民意調查時,問卷
回收數須達門牌總數三分之二,同意數須達回收數二分之一以上。
那中港路改台灣大道呢?
這也容易
臺中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doc
這邊就沒有需要居民一半以上同意的條文
難怪我看到剛剛推文就在想.....中港路改名,當時牽涉到的戶數,豈止一千戶?
但似乎沒聽到徵求同意的事情呀?
所以如果回歸台北市,
結論還是....台北市政府命名,只是要台北市議會同意而已
那這邊還是很簡單,柯粉不是說綠營議員跳腳嗎?那就照樣送審,
例如把北平東路就改叫「郵局路」(行政院郵局)
這應該藍綠都沒意見吧?把球丟回給議會呀?這還要我教?
所以........到底成立粉專做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