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並沒有必要汙名化警察勢力

作者: arnold3 (no)   2021-04-25 10:02:46
你當然可以說拒絕臨檢 但是也要有理由才行 而且那麼多警察天天臨檢
請問有幾個是抓錯的並不多好嗎 所以說做錯了要改沒問題 但是通通
都推給警方搞汙名化就是過度取笑的行為了 因為並不合理 更恐怕會造成
寒蟬效應不敢抓人 所以說當務之急是不要去汙名化畢竟誰不會犯錯呢
而是要從中學到教訓才對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21-04-25 10:03:00
推藏頭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1-04-25 10:05:00
被抓錯的要自認活該?警方自己該先檢討那所謂看到神色緊張就認為得盤查的習性 不然這麼愛抓這種 上班尖峰時間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4-25 10:06:00
臨檢才需要理由,拒絕不需要理由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1-04-25 10:06:00
去各大工業區或交通熱點 保證九成九全都是神色緊張的可疑分子
作者: zxp9505007 (阿C)   2021-04-25 10:10:00
拒絕不用理由 但在台灣如果被違法拘留 有告贏的案例嗎?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1-04-25 10:13:00
4樓才是正解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4-25 10:22:00
zxp9505007你講的也沒錯,實務上幾乎告不贏,光是跑法院的時間就耗死你但反過來,這也是因為幾乎不會有人敢/懂得拒絕,所以警察可以以逸待勞處理那1%拒絕的人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21-04-25 10:23:00
抓錯的不多,那民進黨立委老公李永得是抓對了嗎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170320/7HTPLN5XQKIHVNPRX62ARJXJF4/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1-04-25 10:23:00
如果有90%的人被欄檢的時候都懂得問法條,這樣過幾年一定會冒出很多判例但就是大家都不想挑戰這個問題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21-04-25 10:25:00
作者: 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   2021-04-25 10:28:00
敝校門口一堆叼著菸神色緊張寫不出論文的研究生484全部都要被臨檢抓走了
作者: toastegg (toastegg)   2021-04-25 10:43:00
正當合理的盤查當然無理由拒絕 但違法呢? 就算退到大西洋來說,就因為一句"很蠢" 強制帶回警局手銬腳鐐拘束人身自由當犯人對待 有符合比例原則??
作者: jagdzaku (聯邦去死吉翁萬歲)   2021-04-25 10:45:00
濫權惡搞必須接受公評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21-04-25 10:46:00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21-04-25 11:18:00
如果警察不能自己把壞分子檢討出來改正 那就不能怪一般民眾懷疑警方的法律認知
作者: zxp9505007 (阿C)   2021-04-25 12:09:00
等台灣有判例告贏且財富自由 警員革職 屆時才會被警界重視美國法院已經讓很多被違法拘留的黑人財富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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