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後一篇,jerick我跟你說你的盲點在哪裡
你一直在糾結「合理」的概念沒有明確邊界
今天有五個成立要件,你就問四個行不行?三點五個行不行?
但沒有明確邊界,不代表這個概念無法使用
所有的法規或是行政裁量都可以找到模糊地帶
比如說蓄意殺人,或是過失殺人,一定也有案子是遇到模糊地帶的
那因此我們就要把這個區分拿掉嗎?通通改成蓄意,或通通改成過失?
再舉個例子,
你拔一根頭髮,算禿頭嗎?不算
你拔兩根頭髮,算禿頭嗎?不算
你拔三根頭髮....
我們是否能得證:因為不曉得拔第幾根頭髮的時候才算是禿頭,因此禿頭這個概念不存在
當然不是這樣講的啊
雖然不確定拔幾根頭髮的時候算是禿頭,但我們還是能夠了解這個概念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