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中壢警察事件我見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1-04-26 15:01:14
我說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都看過相關新聞
都知道警察這種盤查方式行之有年
也因此抓到不少罪犯
我覺得
我會把這件事定義是一種個案
那個警察許太容易被激怒(一個蠢字,雖然說真的也是會讓人不舒服啦)
後續的處理也不讓人滿意
但不會是一種常態
我不覺得這種盤查方式需要停止
至於要扯啥警察國家的那目前太超過
你說民進黨濫用社維法我信
但說搞到警察國家目前倒不至於
加之
相關的法律規定其實想一想很難訂定
這種盤查很吃警員的個人判斷
很難有規則可循
但既要遏止犯罪又要保障人權
要怎取捨?
目前只能請警察再改進值勤EQ跟程序
但個人贊成這種盤查有繼續的必要
但我個人覺得經過這件事後
幾乎不會有任何改變
會改變的話
李永得當年被盤查後就改了
不會拖到現在
因為大家都不知道怎作比較好
作者: jerick (傑.J)   2021-04-26 15:06:00
那就禁止盤查啊,也就不用警察來擔心自己的懷疑合不合理,也就不會有那種有人"覺得"合理,有人"覺得"不合理的爭議了畢竟,又要警察懷疑,又要警察自己心證懷疑合不合理,不覺的瞎嗎?
作者: r13974682 (UU)   2021-04-26 15:10:00
警察都派去抓違停 就不會有人無故被盤查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1-04-26 15:11:00
合不合理根本無法形諸文字~所以我說難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1-04-26 15:16:00
法條訂一些不確定法律概念就是要保留空間用的
作者: aponla   2021-04-26 15:16:00
違法盤查如果被民眾不配合反抗 乖乖摸摸鼻子撤退就好 沒有後面那個大外割 真的也不會搞這麼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1-04-26 15:18:00
唯一方式就是依照執勤投訴率來打考績 獎懲警員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21-04-26 15:21:00
其實不會很難訂定 只是訂定了具體現場時 能不能遵守比如地方規定 這種路邊臨時盤查 必須先具體告知目前懷疑涉嫌違反 哪一條法律 接著才能夠進行查驗身分的動作
作者: mimikillua   2021-04-26 15:32:00
不要出門 就不用擔心被盤查了啊
作者: longtimens (阿捲)   2021-04-26 15:38:00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1-04-26 15:47:00
這篇文張很不務實 當下警察認為合法 民眾認為不合法 不就這樣所以當下民眾應先配合事後才尋求救濟管道 才是對的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21-04-26 16:02:00
推若能改 李永得事件早就改了 這次只是加強版
作者: fatout (DetroitBasket)   2021-04-26 16:16:00
這案警察自己連法都不知道,要如何知道自己合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1-04-26 16:52:00
警察當然覺得自己合法執法
作者: DarkKnight (.....)   2021-04-26 17:16:00
蠢是罵這件事不是罵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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