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八卦柯糞板,柯文哲:一開始就知道不是真的,那篇底下有柯糞推: 柯文哲管不到台北市
警察局長
我想說幹!怎麼可能?
難道我們偉大的CF又被迫了一次黑鍋?
一切都是817,2%又再在亂抹屎?
但依無照法律人的精神,還是翻翻法條
來我們來看一下地方制度法55條
第 55 條
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
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
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白話翻譯,反面解釋:
直轄市主計,人事,警察,政風,這四個職位,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
也就是俗稱的一條鞭制辣,以上那四個就算出大包,我們偉大的CF都不能動用市長職權讓他
走人或調職
看到這裡一堆政黑蛆糞又開始駡,噁心4%還反串啥柯黑
但這鍋還是要CF背,直轄市長理論上對轄內事務仍有指揮監督之權
有功中央享,有過地方背,做功德辣~
公宅不管你蓋幾萬戶都是我大英皇的政績YA豪爽~豪爽~
2ㄏ2ㄏ~哈哈~蛤蟆~蛤蟆~呵噁嘔噁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