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要合理規範公設比
成家是許多台灣人的人生目標之一,然而辛苦打拼購入的房子,如果因為公設比太高,使
得住起來的感覺沒那麼大,會讓人感到很怨嘆。
許多新的建築物,為了推銷,會主打像是挑高門廳、室內游泳池、圖書館、交誼廳、健身
房,看起來很豪華。但也要花錢去維護,還要管理費,舉個例子,台北市大樓平均管理費
一坪120,權狀四十坪、公設三十五%,一個月繳四千八,其中1680卻是分攤維護這些設施
,花錢如果還有在使用還划得來,若只是維護這些門面,對沒使用的人,並沒甚麼意義。
又例如在土地登記規則上,關於車位的部分登記的坪數,多數的坪數車位,都被收十坪的
錢,這個被包含車位本身大小和車道空間,但實際車位大小根本不大,而車道的面積的錢
也被灌到大公裡面,讓全體住戶不管你有沒有買車位都要分攤這些購入費用與管理費,這
是需要檢討改進的,地下停車位與平面的公設比該去做分開計算,對這些沒有購買車位的
住戶才是公平的。
簡單來說,我這邊提出一個比例,希望內政部要盡快處理:
(大公+小公)?(主建物面積+陽台+雨遮)?100%=合理公設比
7樓以下建築物公設比應小於15%
7-12樓建築物公設比應小於20%
12樓以上建築物公設比應小於25%
另外,無障礙設施的部分,像是無障礙的停車位格,兩個車位中間應該要有斜線間隔,以
便嬰兒車或輪椅使用,但是有些建築中,只有畫出斜線的下車區,兩側仍用一般停車位的
寬度來規劃,車子停進去、格子很小,常會造成兩個相鄰車位車主之間的紛爭,對管委會
來說也很頭痛。
所以我建議相關法規要與時俱進,修正或審查設計圖的時候,就應該要求 #無障礙停車位
的空間要有更寬容的標準,讓輪椅或嬰兒車等能順利進出、上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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