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韓譚星粉又在亂帶電子支付草案風向了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1-05-09 17:57:34
噓 whitenoise: 這啥邏輯?難道現在政府可以隨便跟銀行調你資料? 05/09 14:03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 12 條
金融機構應以紙本或電子資料保存與客戶往來及交易之紀錄憑證,並依下
列規定辦理:
四、金融機構對權責機關依適當授權要求提供交易紀錄及確認客戶身分等相關資訊時,應
確保能夠迅速提供。
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
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 10 條
本會對於銀行業及其他經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之
執行情形,得採風險基礎方法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關(構)辦理查核,查核方式包括現
地查核及非現地查核。本會或受委託查核者執行前項查核,得命銀行業及其他經本會指定
之金融機構提示有關帳簿、文件、電子資料檔或其他相關資料。前開資料儲存形式不論係
以書面、電子檔案、電子郵件或任何其他形式方式儲存,均應提供,不得以任何理由規避
、拒絕或妨礙查核。
所以你認為電子支付機構提供政府
金O武
身分證字號:A1OOOOOO00
這樣方便政府查稅、查洗錢嗎? 西西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5-09 14:03:00
這啥邏輯?難道現在政府可以隨便跟銀行調你資料?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1-05-09 18:17:00
沒有犯罪嫌疑,政府不能隨便調人資料,一樣也是犯法的
作者: longtimens (阿捲)   2021-05-09 18:36:00
不是打一長串文不對題的東西就有可信度
作者: scropio1190 (Reogoea)   2021-05-09 18:43:00
刪文大師發文不是刪除就是滑坡 你要期待他有什麼論述就輸了 好嗎 而且他那長串只有四行是自己打的 其他都是複製法條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21-05-09 22:17:00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5-10 05:56:00
政府當然不能自由調閱每個人的個人資料,這個觀念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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