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tinyurl.com/4p43rsv4
2.轉錄來源︰
邱顯智 FB
3.轉錄內容︰
監控60萬人萬華活動史,這也是防疫的必要應變處置措施嗎?
先講結論,面對違法爭議,指揮中心該作的三件事:
一、公開說明「萬華地區高風險族群註記專案」的完整內容,特別是採用的手段、對人民
資訊的蒐集程度和註記的人數。
二、針對受到分析的人民,至少應予簡訊通知;對受有高風險分類註記者,以及遭分析手
機瀏覽網頁之外籍人士,更應予個別通知,以使人民知悉隱私可能受有影響,並可得請求
救濟。
三、未來相關防疫措施,均應徵詢指揮中心法制組意見。
從去年三月以來,我就屢次提出呼籲,防疫紓困特別條例第七條的「#為防治控制疫情需
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是很危險的,很容易讓指揮中心誤判情勢、誤解
法律,#做出違法違憲的應變措施。
學界、NGO也多次表達類似疑慮,去年底討論科技偵查法草案時,專家學者也不斷提出科
技偵查可能侵害人權的疑慮。
夜路走多了,終究會遇到鬼。
昨天晚間的這篇報導,揭露指揮中心將四、五月間於萬華地區出現之60萬人的手機號碼,
交給中華電信大數據中心進行分析。
【獨家】內部文件曝光!指揮中心竟密令監測萬華60萬人足跡 挑出「高風險族群」註記
健保卡
https://yimedia.com.tw/covid19/117647/
依據報導,除了將人群依據依據活動時間和次數,詳細分析出「從業人員」、「顧客」和
「接觸者」的分類並予以健保卡註記之外,最離譜的是,更針對外籍人士分析「手機瀏覽
網頁」。
然而,分析瀏覽網頁的理由,僅僅是為了「發簡訊及下廣告」、「提醒其留意自身狀況並
即時聯絡衛生單位」。
遺憾的是,雖然去年年初,指揮中心就因為防疫作為屢遭質疑法源依據,隨後成立了法制
單位。但依據這次會議的簽到單,決定這樣廣大規模與高強度措施的專案會議,除了沒有
地方政府的人員在場,更沒有法制人員出席。整場會議的層級,只到指揮中心的副指揮官
(內政部次長)。這也讓指揮中心的決策,陷入動輒違法甚至違憲的可能。
為了維護人民的權益,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我嚴肅要求指揮中心,一定要做到三件事
:
一、公開說明「萬華地區高風險族群註記專案」的完整內容,特別是採用的手段、對人民
資訊的蒐集程度和註記的人數。
二、針對受到分析的人民,至少應予簡訊通知;對受有高風險分類註記者,以及遭分析手
機瀏覽網頁之外籍人士,更應予個別通知,以使人民知悉隱私可能受有影響,並可得請求
救濟。
三、未來相關防疫措施,均應徵詢指揮中心法制組意見。
疫情還在持續,指揮中心的作法除了可能違法違憲,更嚴重的是,可能 #摧毀人民對於
指揮中心的信任,讓艱困的疫情雪上加霜。
當我們對於中國監控人民的極權體制深惡痛絕,我們更要回頭看看自己,曾幾何時,#我
們是不是已經跨過那條民主法治的紅線了。
2020.03.16 防疫的法制也要超前布署,紓困特別條例第七條不是萬能條款
https://bit.ly/34iNa7L
2020.05.08 林明昕:疫情下的法學爭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7條
https://bit.ly/2SqgJBv
4.附註、心得、想法︰
緊急時刻,採取必要的手段,也是必須要有的,
不過後續還是要想想避免爭議的方式,
民主法治,抗中保台,還是不能越過的一條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