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專委違法野炊:
造成玉山森林火災,上億元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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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五人違反「森林法第34 條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不得有引火行為」,然後又因NCC專
委喬建中不慎引起森林火災,造成上億元損失和多達70公頃以上的玉山森林被燒毀,對此,
大家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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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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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針對肇事的這五人申請假扣押,以免其中有人及時脫產,造成事後無法追討上億元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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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違反規定,便宜行事的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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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
這是喬建中等人第一次違反法律嗎?
還是多次違規後第一次被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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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驚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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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十二天,
先後動員百人投入救災,
玉山森林燒毀面積70公頃以上!
(70公頃 = 837公尺× 837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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