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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駁還林穎孟清白 慣老闆認證至少罰10萬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北市議員林穎孟去年爆勞資爭議,多名助理投訴她涉嫌詐領助理、請生理假需提出證明等
,更直接解雇助理,助理為此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裁決近日出爐,判定林穎
孟對其中2名助理從事工會行為有不利對待,同時在勞資協商期間就片面變更勞動條件,
有違誠信原則,將依工會法、團體協約法開罰至少10萬,林穎孟也成為首位被不當勞動裁
決委員會認證「慣老闆」的民意代表。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裁決科科長章鴻年指出,林穎孟解雇的辦公室助理、主任當中,其中2
名的不當勞動行為成立,理由是裁決委員認為該2名助理遭解雇與參加工會活動有關,已
違反工會法第35條,對個人造成不利待遇。
此外,章鴻年說,林穎孟在勞資協商期間逕自公布「違失工作定義」、「出缺勤打卡規則
」、「請假規則」、「加班規則」等措施,片面變更勞動條件,裁決委員也認為林穎孟違
反團協法第6條的誠信協商原則,並架空、弱化工會協商能力。
章鴻年表示,林穎孟上述兩項行為,遭裁決委員會判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將開罰10萬元
以上。至於助理控訴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挪用助理勞健保等,裁決委員則認為與工會
活動無關,不在勞裁處理範疇,另3人因爆料遭解雇,爆料行為也不屬於工會活動,所以
裁決委員不對此做認定。
對於林穎孟在臉書發文稱勞動部還她清白,章鴻年強調,只是因詐領、爆料都與工會活動
無關,才未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沒有還她清白」,若助理走民事訴訟,就交由法
官判決。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50395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短評或心得:
針對林穎孟在臉書發文表示勞動部還他清白,勞動部方面對此否認,只是詐領、爆料與工
會活動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