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cekin (哈囉啊)》之銘言:
: 哇,老天啊,都什麼時候了
: 還在鬧,
: 現在是人命和經濟和時間在比快的啊
: 台灣要的是疫苗啊
: 你管BNT有沒有貨…?只要到時是
: 德國直接來台確定是原廠出貨的
: 正品不就好了…
: 假捷中央通過了,如果郭還是買不到
: 這時答案大家都心理有數了
: 現在卡原廠要有這個意願要有貨
: 我真的看不懂
: 就像柯文哲說的有沒有把
: 人民的生命當一回事
: 大家都看在眼裡
為何要原廠保證?
BNT疫苗尚未獲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緊急使用核可」上市,銷售緊急使用核可
的疫苗,藥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因為疫苗沒有正式核可,藥廠無法購買「產品責任
險」。而美國為了讓疫苗順利上市,提供藥廠三個法律條件,包括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提
供訴訟豁免保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其中「訴訟豁免」保護明定,除非藥廠有「故意的行為不端」,不管疫苗出了什麼差錯,
施打疫苗的消費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人民將求償無門。因此,聯邦政府還要提撥一筆準
備金,以便疫苗出錯時補償受害人。而「管轄權」相關限制只在美國或德國本土有效,為
了規避國際訴訟,藥廠會限制疫苗的施打地點,禁止買家轉運到其他國家,這也是日本要
捐贈疫苗給台灣,必須先修改採購合約的原因。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6-03/58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