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etze: .......又在胡扯~我的老天呀 06/09 16:53
→ goetze: 你發文前是怎樣?不思考的? 06/09 16:54
→ goetze: 公務員的獎懲都有有程序跟辦法,去查很難嗎? 06/09 16:55
→ goetze: 為什麼送政風???連這都搞不清楚???你是哪門子的秀才? 06/09 16:56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
六、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記過:
(一)擅離職守,貽誤公務者。
(二)言行不檢,有損機關或他人聲譽,情節較重者。
(三)監督不週,致屬員有違法犯紀行為者。
(四)誣控濫告,經查屬實者。
(五)曠職繼續達一日以上,未滿二日;或一年累積達三日以上,未滿五日者。
(六)不服從指揮、態度傲慢、言行粗暴,情節較重者。
(七)其他因執行職務疏失或違反規定或有不良事蹟,情節較重者。
台北市政風處業務執掌
第一科(預算員額數:10人):負責公務機密維護、機關安全維護、政風人員任免遷調。
第二科(預算員額數17人):負責貪瀆不法之查處。
第三科(預算員額數:12人):負責貪瀆不法之預防、政風法令宣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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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真的覺得跟藍白粉無法溝通耶
常識到他們身上,只要立場不一致就不是常識了
坐車還歡欣鼓舞地宣揚我在坐車
真的是很厲害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