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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pg1rxd
2.轉錄來源︰
日本自助旅行中毒者
3.轉錄內容︰
食藥署剛剛已經公布了詳細的國產新冠疫苗緊急使用授權審查標準。
我來劃重點,這次新增的主要是療效評估標準的部分。
1.應檢附資料要求
食藥署於109年10月召開專家會議研商新冠疫苗EUA的審查標準,並參考美國FDA於109年10
月發布的新冠疫苗緊急授權使用指引,訂定「COVID-19疫苗於臺灣取得EUA應具備之技術
性資料要求」,為能及時取得安全有效的疫苗預作準備。疫苗廠商申請EUA時,必須檢附
疫苗產品的化學製造管制資料、動物試驗資料,以及執行過的所有人體臨床試驗與風險效
益評估報告。
2.安全性評估標準
所附臨床試驗報告需有接種試驗疫苗受試者至少3000人於接種最後一劑疫苗後至少追蹤1
個月,且所有受試者於接種最後一劑疫苗後追蹤時間中位數至2個月的累積安全性資料,
並須包含65歲以上特殊族群之試驗結果。
3.療效評估標準
針對療效評估部分,考量臺灣與美國疫情差異,難以直接在我國執行大規模疫苗療效驗證
試驗,食藥署於年初即開始思考如何支持國產疫苗療效,為此,食藥署於第一批AZ疫苗在
三月於國內開始接種時,委託部立醫院執行研究計畫,蒐集200位國人接種AZ疫苗之免疫
原性結果作為外部對照組,並於五月初起陸續召開專家會議討論,研商以免疫橋接(immun
o-bridging)方式,採用免疫原性(中和抗體)作為替代療效指標,衡量國產疫苗誘發產生
的免疫原性結果是否與國人接種國外已核准EUA的疫苗相當,作為支持國產疫苗療效的佐
證。國產疫苗第二期臨床試驗所得中和抗體效價必須證明不劣於AZ疫苗。國產疫苗和AZ疫
苗所有檢體皆由同一個實驗室採用相同方式檢驗,檢驗方法亦以國際標準品共同標定。
04b醫師解讀:
1.高端下午要解盲,你早上公布EUA詳細標準。好吧,總比不公布好,但這個公布時機難
免會招人批評。你想像一下,如果美國FDA在輝瑞公布期中報告那天的上午才公開公布他
們的詳細EUA審查標準,美國會不會暴動?
2.我能體會食藥署也盡力了,去年10月公開簡單的標準,但一直沒有把詳細針對療效要怎
麼評估標準寫出來。原因也很簡單,因為WHO一直遲遲沒有訂出標準。如果國際已經有免
疫橋接測中和抗體的指引訂出,那我們就解套了,但問題就是還沒有訂出來呀。
3.我想現在是因為我們審查EUA在即,只好硬著頭皮公布這個詳細標準了。但我相信這個
方向規劃已久,廠商大概也都知道方向,因為食藥署三月就委託部立醫院蒐集200位國人
接種AZ疫苗之中和抗體結果作為外部對照組,五月初起陸續召開專家會議討論,研商以免
疫橋接(immuno-bridging)方式,採用免疫原性(中和抗體)作為替代療效指標,看國產疫
苗產生的抗體是否和國外已經EUA的AZ疫苗相當,作為支持國產疫苗療效的佐證。
4.這個方法也寫得很小心,寫如果申請EUA前WHO訂出了國際的中和抗體保護力相關指標閾
值,則參考WHO的標準。
5.簡單來說,國產疫苗二期臨床試驗所得中和抗體效價必須證明不能比AZ差,才會EUA。
6.但一切重中之重的問題還是,免疫橋接是很可能會進行的方向,但在此刻WHO的確沒有
訂出標準。如果在我們審查是否要給予兩個國產疫苗EUA之前,國際標準都沒有公布,那
這就是台灣自己訂的不一定能和國際接軌的標準。這會引起很大的爭議。
7.先解讀到這,各老師們有什麼評論我會繼續整理和大家分享。
https://i.imgur.com/q8KJ3TV.jpg
4.附註、心得、想法︰
我們可以在高端結果出來後先通知食藥署
等他們改好標準後,EUA前再公佈標準
這樣股價反彈、疫苗也能用,一舉兩得
誰覺得who會在這之前訂出標準?不可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