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0:29:42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534244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完整新聞標題
※ 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編排 ※
北市醫護批疫苗預約系統沒姓名 柯文哲:要看就簽保密協定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北市醫護批疫苗預約系統沒姓名 柯文哲:要看就簽保密協定
2021-06-15 17:28 聯合報 記者潘才鉉/台北即時報導
北市網路預約成功的85歲以上長者今明兩天開始施打疫苗。記者邱德祥/攝影
北市網路預約成功的85歲以上長者今明兩天開始施打疫苗。記者邱德祥/攝影
北市網路預約成功的85歲以上長者今明兩天開始施打疫苗,禾馨醫療營運長林思宏怒批
,北市網路預約系統太爛,臨時建置導致聯絡資料竟沒有姓名,只有身分證字號,台北
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個資問題可以簽保密協定,如果有人員不願意簽,就別看那麼
多,「要看那麼多就要負責任」。
林思宏今在臉書批評,看到昨天北市各級醫院、基層診所哀號聲,「先進城市北市府的
一個先進城市預約系統」,導致所有行政人員端午節整天加班在聯絡長者,因為聯絡資
料只有身分證字號,沒有姓名。
對此,柯文哲表示,如果有身分證字號,可以接到戶政系統就能知道名字,如果要把戶
籍地址、姓名提供,就要簽保密協定。這是個資問題,如果要更多訊息,那沒問題,但
要簽保密協定對個資保護負責任,如果有人不願意負責任,就別看那麼多,要看那麼多
就要負責任。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欸不對,醫師最後還是要看人家健保卡吧?
這些個資在整個施打過程就是一定會被施打醫護院所看光光啊!
所以保密協定不保密協定都跟你們系統不包含姓名等方便聯繫的資料無關吧?
醫師今天是反對簽協定嗎?
不是吧?
說到底,不就是建立系統前沒有想清楚,結果把所有人事成本轉嫁給民間醫療機構?
如果你們一開始就安排好必要程度的個資使用,並要求涉及人員簽署相關法定文件。
會有今天的處境?
人家醫師問為何資料太少,你談保密協定。
這不是問A答B,什麼才是?
作者:
eyeter (諾亞方舟)
2021-06-16 10:31:00拿手的問A答B
作者:
MICWAR (EE)
2021-06-16 10:31:00這個已經討論過了,掛號、插健保是當次醫療行為的內容,資
作者:
fuhaho (fuhaho)
2021-06-16 10:31:00連要知道姓名都跟玩解謎遊戲一樣 阿北果然157
一開始預約表單到底有沒有讓長者填姓名啊,沒的話直接拉一格姓名欄不就好了
作者:
ColiColi (☠Busy Life☠)
2021-06-16 10:31:00給身分證字號不就也是個資嗎 如果只能身分證跟姓名二擇一 還不如給名字比較好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0:33:00沒有姓名在打電話時就會造成很大的困擾了,你要怎麼稱呼對方?
作者: coollonger (轉角遇到旺~) 2021-06-16 10:33:00
毛真多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1-06-16 10:34:00台北市就是把壓力鍋整個丟給施打醫院 然後就爆了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0:35:00我們在任何涉及填寫個資的場合都有一定程度的授權行為,這都是契約上就能處理好的事情吧?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16 10:35:00同意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0:36:00說到個資,台北通的個資洩漏也比簡訊實聯制還高咧。
反正阿北認定是個資的才是個資,其他人講什麼都是屁,不值一提
和醫院簽約時就能做了這跟本不是問題,明明是市府沒準備好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21-06-16 10:37:00現在又懂保密協定了,他要看別人不給看就是不夠透明,輪到
作者:
belion (滅)
2021-06-16 10:37:00那就照柯的說,簽保密rrt
作者:
MICWAR (EE)
2021-06-16 10:38:00不過認同要在系統上把各別要求與授權流成寫好
作者:
chen628 (囧ing)
2021-06-16 10:38:00早叫你造冊就不會有這些問題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0:39:00
只有身份證或只有姓名還好 但同時有完整姓名及身份證字號加上電話就能做很多用途了 衛生局要把這麼完整的個資提供出去給第三方(施打疫苗的醫療院所)的確應該負有保密的責任 我認為合理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0:40:00這些都是事前就要安排的
我們每天在辦各種事不管公家或私人機關,都有個資保密的問題,這明明在施打前就能處理好的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0:41:00回台北醫護說愚人的問題智者無法回答不就好了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0:41:00我自己有網購後就接到詐騙電話的經驗,我深知個資保護的重要,問題是這些資料都是在整個醫療行為中必然會洩漏的,說實在不該沒有準備好。兩次詐騙都是說我下單錯誤,要買的東西變成十幾份。 我就說沒關係,我可以送人。 然後對方就掛電話了。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0:43:00台北也有非預約制的施打,非預約制不就直接給名冊,都沒個資問題就預約網站毛一堆
這個真的蠻瞎的,想想網路上是否滿18歲與網路遊戲的最終協議,使用者其實一般並不fucking care自己使用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0:45:00
上面很多人提到的都單純是提供個資和接受個資雙方的協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21-06-16 10:45:00菸狼粉又不重視個資了欸笑死人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0:45:00有沒有昨天看過記者會的說明一下,阿北原本說什麼? 我怕又是被搞XD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1-06-16 10:46:00垃圾系統的災難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0:46:00我重視啊,所以我支持簽保密協定。 這些都是很日常的事情了。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21-06-16 10:47:00垃圾菸狼粉成天裝白癡什麼都隨便打連學校販賣機都嘴個資這邊居然說沒問題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0:48:00民眾上預約網站預約指定到某診所打疫苗,姓名竟然不能給該診所,叫診所算命嗎?這明明是網站可以註明的協議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0:48:00那就三方協定啊! 在預約網站充分告知個資會提供給施打院所啊。
其實問題不是該不該簽保密協議,而是一開始有沒有拿出來給它們選擇要不要簽
作者:
ensuey (*^-^*)
2021-06-16 10:49:00一般診所也會有預約看診 難不成都看不到姓名 XD
有拿出來他們不簽那麻煩就是他們自找的,沒拿出來就是不夠體貼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0:49:00何況施打疫苗的診所都有跟市府簽約,簽約的時候沒有想到這個問題?不會一起簽嗎?新政治呢?
作者:
ensuey (*^-^*)
2021-06-16 10:50:00難不成有人平常去診所看病預約掛號是沒姓名的嗎 Zzz聽柯在那瞎掰 ~
畢竟只給身分證字號不給姓名叫人聯絡是真的瞎差在預約掛號是病患自行提供的吧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0:52:00市府的預約網站也是民眾自己上去填的啊
來電:請問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有在嗎? 接電話的:哩低工三小!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0:54:00具唯一性的身份證字號跟手機,保密程度會比姓名低嗎?
作者:
hihi29 (無)
2021-06-16 10:54:00不是耶 我還真的不知道我奶奶的身分證== 如果打電話來對我還真的得再找我爸把我奶奶健保卡翻出來看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0:55:00
去診所掛號是醫療行為 你提供個資診所提供醫療服務是屬於醫療契約的範圍 但是施打疫苗的診所直接要求政府提供(非看診)民眾的完整個資是另一回事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0:57:00可以提供身份證字號跟電話號碼不能提供姓名是哪一回事
作者:
nepho (科科)
2021-06-16 10:57:00民眾預約和掛號差不多意思吧,掛號不留名字?
作者:
ensuey (*^-^*)
2021-06-16 10:57:00上面不就說了 預約也是民眾自己約的阿不就是預掛 XD而且打疫苗前醫師也有問診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0:58:00在網頁上搞個勾選框同意把姓名揭露給指定施打診所需要多久?
作者:
cblade (cblade)
2021-06-16 11:01:00有夠官僚的
記得以前有一次列印學生名冊給學生簽名確認,有學生把自己的名字身份證塗掉,因為學生認為名冊洩露了他的個資,後來學校列名冊改用學號,盡量不列出姓名。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1:05:00但是阿北把比姓名更敏感的身份證字號跟電話給診所了
作者: peacil200 (Zhang) 2021-06-16 11:06:00
編號A123456789 明天要來打疫苗喔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1:07:0024601 Who are u?
應該要在預約系統上告知民眾會將基本個資(姓名身份字號等)提供給施打機構,請民眾見諒/同意。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1:10:00
因為診所需要聯絡民眾所以要電話 需要核對身份所以需要身份證,而姓名沒有唯一性;但是你如果全部完整的提供又怕風險太高 這是我的想法
選擇與柯文哲合作 就是你人生噩夢的開始 建議診所退出施打疫苗 統一由柯市府的北市聯醫來處理
系統可以設定成市府那邊看得到全名,醫院權限只看得到遮蔽後的名字吧(柯OO)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1:14:00可以揭露身份證不能揭露姓名根本說不通好嗎,阿北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1:15:00
拿到一個人的完整姓名+身份證+電話可以拿去做多少事情我想大家都知道 今天就算民眾為了打疫苗自願提供了 得到這些個資的機構還是有保密的義務 尤其當這些個資又不屬於傳統定義上的病歷時,如何保密又更重要了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1:18:00是啊,為了護航阿北的爛理由,直接質疑配合市府施打的診所會洩露病人個資拿到具唯一性的身份證字號跟電話沒關係,但提供不具唯一性的姓名給指定施打診所就吼氣氣氣氣
作者: ILOVECHANG (阿堅) 2021-06-16 11:19:00
個資觀看權其實是假議題 弄了一個預約系統 然後把通知核對安排時間等工作轉嫁給診所 就應該事先把這些處理好讓診所好做事 不論是用預約時授權或是名字半遮蔽等方式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1:26:00
目前的預約系統確實還不完善必須要改進 這是我認同的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1:32:00你講那麼多,可是那些資料在施打的時候就會被看光光了啊!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1:33:00已經在必要損害範圍內的東西就不要一直說很危險了啦!講這些就不是和說做手術會流很多血很危險一樣?
不就預約沒搞好還得醫院橋時段幫忙擦屁股 他媽的巨嬰無誤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21-06-16 11:47:00本來就應該要看隱私權法,一堆智障
作者: scott29 2021-06-16 11:47:00
防民如防賊
作者: youjan 2021-06-16 11:51:00
那是立法院把法立太嚴的錯,阿北沒有錯..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1:52:00隱私權沒問題,個資保護沒問題,問題是柯市府沒有想到先搞定這些授權問題啊!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1:54:00
扯到手術就離譜了 醫療行為都是有知情同意的 法律規定醫師必須跟病患解釋手術的各種風險而且病患(或代理人)簽署手術同意書後才能動刀的
作者:
askacis (ASKA)
2021-06-16 11:55:00以後寄信收信人要寫身分證字號,不然名字會被郵差看到耶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1:57:00阿你預約系統就能完成知情同意了啊!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1:57:00
程序問題也不能結果論 不是說唉唷反正最後你的個資都會被看到 所以過程不重要 個資是經由什麼方式、何種管道去取得都有法律規定的 這就是程序正義的問題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1:58:00啊這些法律程序為什麼之前沒完成啊?就是因為結果會看到,所以事前的授權本來就該直接在預約時就搞定嘛!還程序正義咧,對啊,為什麼不程序上搞定授權啊?誰跟你說過程不重要? 問題是台北市這個過程就有問題嘛!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2:00:00
現在個資法就是這麼機車啊 我自己在醫院服務 我要去看“本院”病人的病歷都還要在電腦上登記何時借閱何時歸還,還要載明借閱理由否則還不給看耶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2:00:00結果就是這些資料本來就會看光光,因此在安排上就有必要納入預約系統! 懂?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2:02:00
你說要市府改善預約系統 想辦法在合法範圍內去便利施打機構 我是同意的啊哦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2:03:00柯文哲也說填保密協定就能看了嘛,為什麼不先讓施打醫護和行政人員簽? 為什麼不在預約網站上告知會涉及個資使用?事實上就是會使用到,你一直強調這些個資很重要都不能改變這個前提啊!所以你這些推文的重點是什麼?
作者: youjan 2021-06-16 12:05:00
阿北沒有錯,是立法院立法的錯.
作者: virginleo 2021-06-16 12:05:00
對啊 所有我上面就說我認同應該改善系統 但是在法律爭議和系統還沒有完善處理好問題之前 市府有保護個資的義務也沒錯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06-16 12:05:00個資很重要,這些個資的使用是必然,因此對於施打單位給予必要的授權也是必然。 這不就是整個話題在討論的? 你講什麼結果論?什麼跳過程序正義? 這些跟推文批評柯文哲市府這次的設計失敗有直接關聯嗎?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1-06-16 12:13:00拿個資法好嚴來護航,所以個資法不保護身份證字號跟電話嗎?能解決身份證字號問題不能處理姓名,這到底哪門子的詭異護航法?
二樓不是已經回應了...這問題大概想一下就知道不是你結論嘴上講講這麼簡單
作者: gn00063172 2021-06-16 13:10:00
有需要要簽就給他們簽啊
作者:
loking (J)
2021-06-16 13:13:00非主動提供個資,依規定應該要留軌跡紀錄跟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