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來抓白色蟑螂吧?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1-06-18 09:50:46
※ 引述《jason486 (Jason)》之銘言:
: 或jason486與mininakai相互認識
: (不論是你說的夫妻、同居人、親人、同"集團"的都算)
: 我捐新台幣10萬元給社福團體
: (捐贈對象給你選)
: 如果你無法證明
: 你捐新台幣1萬元給社福團體
: (捐贈對象一樣給你選)
: 至於怎麼證明
: 不論是你提出一刀斃命的證據
: 或是帳號部打我臉
: 或是法官打我臉都算
: 這樣還有話術嗎
: 這對賭條件市長滿意嗎
還在玩話術。
首先,如果只是IP同樣的話,那我不會講的,
但IP同樣且同時段上線,這個非常明顯;
其次,jason486昨天很嗆,說要上法院證明自己清白,
我同意上法院來讓法官驗證,結果他又縮回去變成對賭;
第三,帳號部不會受理這種案件,因為本站有規定兩個ID是合法的。
綜合以上三點,基本上Jason486又在玩話術,
我現在在這裡說,要告快告,我們讓司法來追查你們到底是不是集團.
然後,如果司法判我敗訴,我願意捐一萬,沒問題.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21-06-18 09:53:00
尼會選哪個社福團體?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1-06-18 09:56:00
緯哥就有兩個哀低那個誰也公開說有兩個哀低看你們查得那麼辛苦 卻什麼都沒查到 智商還好嗎
作者: Cosmoswalker (把撞球檯當床睡的男人)   2021-06-18 09:59:00
我比較孬啦,不過如果告起來真的揪出一個集團,我陪你捐一萬歡迎截圖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21-06-18 10:01:00
比較好奇怎麼告起來,但是你證據不足還要對方自證清白..感覺不是很厚道的做法,你要不要拿出更確切的證據?
作者: bybe (小p)   2021-06-18 10:03:00
去告他啊 不要只會在這裡嘴啦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21-06-18 10:04:00
又是要人家自清的笑話 菸狼粉好混....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1-06-18 10:04:00
告來告去真的超沒意思 請參考林可可攻擊犬事件 林可可攻擊犬那家店都倒店了 也是夏夕夏景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21-06-18 10:05:00
不就是仗著告不成才這麼大言不慚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1-06-18 10:06:00
但是 郭台銘就告了跑步哥 哈 看要不要玩而已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21-06-18 10:06:00
人家隨便三千綠蟑螂 你連抓個幾隻都只能搞要人自清 混成這樣沒辦法有業績喔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1-06-18 10:11:00
法院誰在管你們這種事情,你們要賭就賭,不要再詭辯了,很難看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21-06-18 10:37:00
唉,真沒種,難怪李茂生永遠當你是小丑
作者: hirobumi (隱性肥宅)   2021-06-18 10:56:00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作者: jason486 (Jason)   2021-06-18 11:05:00
哈哈哈 笑死 誰在跟你縮的 對賭歸對賭 該告的還是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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