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inakai (迷你中井)》之銘言:
: 是有人寫信給我我才知道我被highlight了....
: 最近這陣子我才開始出沒八卦版跟疫情版的。
: 之前應該是原創版跟戲劇版、婚姻版、媽寶版。
沒錯,關鍵如我所言,就是m小姐的發文習性產生了180度大轉變。
5/28之前只有兩篇八卦推文,5/28之後卻有上百篇,
這點我只能說m小姐除非是忽然政治覺醒,不然太不尋常了。
所以我要再說一次,莫忘督割,
畢竟我們也不知道到底真相是什麼?
交給法院來判定,如果法院判定m小姐跟jason沒有關聯,
那麼我捐一萬塊+罰款都沒有問題的。
我坦蕩蕩,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就別再開失智列車了。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1-06-19 08:13:00都2021年了還在用IP抓 笑爛
我覺得你要干擾到人家要上法院的程度的話 一萬也太少了 起碼要十萬吧...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1-06-19 08:14:00真的莫名其妙笑死 NAT去查一下 同IP在現代是越來越常見還要再那瞎猜 拜託 文組不懂就去問
陪你玩這種鳥事十萬不多好嗎 一萬是有什麼誘因...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1-06-19 08:22:00一萬 XDDDD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1-06-19 08:24:00就大概知道市長的時間成本價位在哪而已XD
你這上法院就算逃得過誹謗 因為你有直接罵人是某種生物也逃不過公然侮辱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1-06-19 08:30:00瑋豐出來打球有人又cue瑋豐了 瑋豐你在幹嘛今天天氣好戴口罩去打球話說 瑋豐應該要改名了吧 太丟人哪 整天被cue
跟你說啦 即使是誹謗罪 你成罪機率也不小 他不是公眾人物 你沒辦法主張這是可受公評之事法院也沒有義務為了讓你無罪去幫你查原告的網路使用狀況你要不要先去把刑法310跟311讀熟 歷史系的
作者:
uei1201 (æ–°å…«)
2021-06-19 08:52:00幹…5/28全國升三級啊,這種影響到全台灣生活的事件增加網路論壇使用率是什麼很難判斷的事情嗎?
你提出的這個證據 即使你逃過一劫 也還是沒辦法證明什麼 你是不是以為只要法院判決無罪 就是代表你指控原告的事就是對的不成罪頂多只是法院承認你可以評論 而不是說你說的就是對的不對喔 就算沒成罪 並不表示就是認證喔可以評論跟是不是事實 這是兩回事 好嗎我是看不慣這樣濫用司法資源更看不慣歷史性自以為法學大師
作者: YOLULIN1985 2021-06-19 09:05:00
那我也順便噓了
作者:
uei1201 (æ–°å…«)
2021-06-19 09:06:00這一串邏輯太離奇,笑了,不忍噓
再說,假設今天原告有一堆帳號好了,但如果他沒有受任何人指使,就只是他高興用多個帳號發文,你可以這樣說他是網軍嗎
作者: YOLULIN1985 2021-06-19 09:11:00
照他優質的邏輯就是說你是就是
我只看到有人講不贏別人就說別人惱羞 怎麼跟你去李教授那邊爭吵 吵不贏就說人腦羞說法一樣 該換台詞啦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21-06-19 09:19:00你真的被連噓耶~
作者: YOLULIN1985 2021-06-19 09:24:00
本來看在他以前講被某人欺負的故事不想噓他
我認為2F說得很有道理,要干擾別人上法院浪費對方時間,只提出一萬代價太少,如果這麼認為自己有理,應該要大幅提高加碼,否則在旁人看來就會覺得似乎只是想利用煩人方式來製造寒蟬效應,抑制相反意見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1-06-19 09:53:00人家已經提出照片自清了 可以停止你的失智列車了嗎
你會覺得一萬代價太少,是因為事不關己,被侵犯的不是你
作者:
zick0704 (戰神無雙?)
2021-06-19 09:55:00真的不懂你在堅持啥,正常智商的人大概都知道抓錯,怎麼死都要堅持?
vn大 你是不是誤解我的意思?我是說尚市長如果自認有理,他要提出更高價碼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1-06-19 10:00:00提出照片是證明他帳號沒有轉手....
所以他可以咬死認定他心中的正義,但現在沒人有辦法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