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打重複提案我也覺得不妥
根本就沒必要
像我朋友在說這個 我也不就議事規則講
我就直接告訴我朋友
這叫垃圾提案
基本上程序正義這個東西
被時力拿來當工具也不是第一次了
很多程序正義仔都禁不起問的
你直接問他 追這個會議記錄到底要幹嘛
他是完全說不出來的
只會跟你說 小學班會都有會議記錄
他說有會議記錄是為了找人負責 我說 有啊 陳時中說他要承擔全部政治責任啊
見這招不行他又說 就是要看當時開會的情況
到底有沒有專家意見 最後又是怎麼樣下的決定啊
我問"好 看完之後 過程有瑕疪 誰要負責?"
"決策的人負責啊"
我"誰是決策的人"
"陳時中啊"
我"這不是現在就知道了嗎? 那看完沒有決策瑕疪 你們就會認同3+11是專業決定?"
"啊3+11就是破口啊,會議記錄只能證明他流程沒有問題
不能否認他就是破口的事實啊 專業也是有出錯的時候啊"
我"所以要會議記錄只有一個功能,確認他的決策過程有沒有符合尊重專業的流程"
但不管決策過程怎樣 你們都還是覺得這有問題嘛"
"不是 我們就是要找出負責的人啊"
我"..........幹你娘!"
※ 引述《ryanpiggy (QQ萊恩)》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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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 2.轉錄來源︰邱顯智FB
: ※ FB公眾人物、FB粉絲團名稱、其他來源 ※
: 3.轉錄內容︰
: 紓困預算院會表決後,時代力量關於「3+11」被否決的提案,再度被抹黑為重複提案、作
: 秀帶風向。
: 這是完全扭曲事實的說法,我來告訴大家為什麼。
: A案,原為鄭麗文委員的提案,在協商中修正為共同提案:「要求行政院就3+11決策釐清
: 過程三個月內成立調查小組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四個黨團都同意。
: B案,時力黨團提案:「要求指揮中心將前揭隔離政策(3+11)相關,發給相關部會之公文
: ,以及公文發出前含決行章、各層級批核意見之未清稿公文等文件於一週內提交本院衛環
: 委員會」,協商未獲共識,保留至院會表決遭封殺。
: A案請行政院調查,雖然不期不待,但有總比沒有好,時力黨團支持。
: B案要求指揮中心提供決策流程相關公文,這是本於立法院權責提出的要求。
: 兩案要求的對象不同,要求的事項也不同,何來重複提案之說?
: 更何況,時力黨團提案早在協商前提出,「後來才提出」的說法根本無中生有。
: 只是因為相關提案被否決,引起社會關注,就要抹黑栽贓時力黨團,這不是帶風向,什麼
: 才是帶風向?
: 以上簡單還原事實。誰在替人民把關?誰在護航行政機關?誰在轉移焦點?相信不難判斷
: 。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 4.附註、心得、想法︰
: 委員不要妄想指揮中心會給你公文啦
: 是不知道指揮中心多忙?忙得會議紀錄都忘記做了,哪有時間整理公文給你
: 要找公文,自己去CDC碎紙回收處找拉
: 現在關鍵是柯痞偷懶不開記者會不負責好嗎?
: 再打指揮中心或阿中部長的,以後一律視為中共同路人
: ※ 40字心得、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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