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很簡單
先進國家會有所謂的遊說法 還會有專門的公司處理這種事
如果你認為你做的事是正確的 又是公務 有何不可公開?
為何不循正常管道 發公文詢問相關單位
私下聯絡就是要利用人情壓力不是嗎
出社會的誰不懂這種事
我很討厭官官相衛
也厭惡台灣有些人總喜歡私下喬事情
喬慣了 一些宵小和特權就更有機會搞事
如果不願意支持全國的機關遊說都去立法規範
而不依法就是違法
那就表示台灣人法治觀念還需要更加進步
※ 引述《mark2326 (U質宅宅)》之銘言
: + 遊說台北市衛生局的事情曝光後
: 整個政黑都在嘲諷+ 活該被背刺
: 嘲諷柯北北的為人難怪會沒朋友
: 所以咧
: 本版的價值觀是不是認為
: 柯北北基於跟+ 的特殊情感
: 就應該設法隱瞞滅證
: 沒有這麼護航
: 就是背刺
: 就是刻薄
: 就是做人失敗
: 倘若這樣價值觀
: 那以後憑什麼還指責以前威權時代那套腐化的官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