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北市防疫記者會,記者問到禾馨說「非醫事人員都有事前請示衛生局」然後還開罰
是否不合理,對此黃珊珊表示禾馨還是應該要施打在合法的對象上,否則後果自負。
我覺得這樣也好啦,之後各院所要自律自控,不要什麼都靠政府,政府點頭就以為沒事了
,規定寫在那邊不是擺好看的
以下部分逐字稿
今日新聞記者提問:
根據昨天禾馨診所公佈的對話紀錄顯示,診所人員數度向衛生局詢問是否可以為非醫事人
員施打,衛生局人員表示可以並強調以兩人為限,且診所方面都有提前回報相關的名冊,
當初並未阻止診所為非醫事人員施打,現在北市府卻要對此開罰,是否有些不合理?
黃珊珊:
我想事前、事後名冊都是診所提出的,但是就這個部分我們也是去稽查他實際施打的名冊
做的比對,這些名冊沒有辦法掩飾,因為全部都有上傳健保資料庫。那目前為止我們是針
對他不符合的對象--就是我們提供疫苗給你你還是要合法的施打,那你施打在非規定的
人士上面自己就要負這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