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政委唐鳳,翻轉政府的天才駭客
https://technews.tw/2018/10/20/tang-feng-government-policy-digital-transparency/
例如,你想在上班的時候,把用不到的停車位租出去,原本要按停車場的方式課稅,這涉
及財政部辦法對停車場的定義,最後財政部決定,只要營業時間不滿 8 小時就不需受限。
如果只涉及辦法修改,可以用這個平台討論解決。 「這跟局長信箱有什麼不一樣?」記者
問。唐鳳回答,如果只是法規解釋不清,說清楚就好了,但如果提出的想法真的違法,且
確實有價值,這個平台就會協調主管機關透過創新沙盒法律,「就違法個一年看看」。
====================================================================
違法,但有價值,就違法個一年看看...?
可是有沒有"價值"要誰來判斷?
當初在立法的過程中不就應該把各種價值衡量納入考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