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eo (teeo)
2021-06-30 14:30:55假如宅神直接認罪,
卻是想要妨礙公務也達成目的造成輿論壓力,
影響政府機關行政!
他應該沒前科紀錄
初犯+犯後態度良好
這樣搞檢察官的話
再拜託檢察官一定要起訴他
那各位鍵盤法官會判幾個月呢?
要認什麼罪?送幾個花籃上頭寫著蘇貞昌講過的話犯什麼罪
作者: jonathan8032 (dd) 2021-06-30 14:31:00
批評政府是要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1-06-30 14:32:00廢文的形狀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06-30 14:33:00
牠不會認罪啦 造謠這麼多年從未道歉過比吳子嘉還要可恥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1-06-30 14:35:00有何罪可認?
作者:
chong17 (ken)
2021-06-30 14:35:00既沒有公務員執行職務的情況,也沒有強暴脅迫情事,要怎麼妨害公務啦!笑死 有政府 愛告人
作者:
LaHu (光與影的交錯)
2021-06-30 14:35:00我覺得基本上在合理的範圍 不過那個爛翻譯也被檢舉了 等著看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1-06-30 14:40:00我覺得這要被判有罪的機率比走在路上踩到狗屎還低耶...
要賺韓粉的錢 就一定會被韓黑照三餐檢舉 只是裝受虐兒很可惡 明明就既得利益者還有啊 搞清楚 是民眾檢舉 不是衛福部告發 衛福部沒空理小丑
作者:
chong17 (ken)
2021-06-30 14:57:00樓上 衛福部管不到警察很明顯 完全沒有成罪機率 警察還受理喔 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z2wen (aa) 2021-06-30 18:28:00
這有啥可認罪?完全不該當妨礙公務的構成要件啊沒有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 也沒有施強暴脅迫 熱心民眾亂告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