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 你要這樣做可以
但是 重點是 怎樣的基準 怎樣的標準
這次一人可以這樣做 但以後呢
因為其實台灣現在這種東西都已經變得有點像在做選舉比賽 你怎樣我要更怎樣等等
求表現 求作秀
我是覺得你這樣做 要有個準則
可以以後就這樣通行
而不是這次可以下次轉變 誰可以 誰不行
幾人就可以 以後萬一確診又變多又要如何
還有就是 你要給出個參考準則
讓人知道該怎樣因應
比如這棟樓其他人的錢 工作 生活該怎辦
像是屏東高雄這樣這樣處理 那以後呢
別的地方能有同樣資源和方案嗎
然後 這種作法其實問題會更多吧
一人影響其他人生活
想想彰化葡萄家被怎樣對待
台灣的社會 並沒有那麼美好
這樣做下去 可能會加劇
你確診的事後會怎樣面對其他人
光是多花一筆錢 生活被打亂這點
你以後要不要直接搬家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