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就模糊地帶
假設我打電話請某專委幫喬某件事
顯然就是有拜託他幫忙的意思
不然不用打這支電話
響鼓不用重錘
既然我能打出這支電話
而且能請動這名專委幫我說項
意思都很明白了
甚至不用特別明講
對方都會知道意思
如果能實質影響有決定權的人
承辦人員當然也會接受到訊息
當然
該事件的性質
有沒有違法要尊重司法調查
但我的意思是說
不用把這說成僅僅是轉達意思這麼簡單
有社會經驗的人都會懂
能請動別人幫你講話的時候
特別幫你打電話去說
更厲害的是如果能讓官員甚至親自幫你去跟進追這件事
而且是一個有地位的官員幫忙講話的時候
不會僅僅是純粹訊息轉介
純粹訊息轉介是指像唐鳳處理民眾陳情案那樣
不加註個人意見,直接把信件按標準作業程序轉送到相關權責部門
那唐鳳扮演的純粹就是一個窗口的角色而已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