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週開始隔離結束前PCR的政策,
我想應該都是看到臨床實務上一些案例。
小魯在新北市某間醫院急診工作,
六月中的某天早上,當時全國的政策,
所有確診去檢疫所的病人,
只要症狀緩解,隔離10天後,
是不需要再次PCR,就可以解除隔離出院。
照學理非常合理,
我們學到的,也是症狀產生10天之後,
就不會有傳染力。
這時,來了一個剛從檢疫所解隔出院幾天的病人。
他是自己跑來的,
症狀已經完全沒有了,
但只是因為要回去工作,老闆不放心,
希望他來採檢PCR求安心。
這種病人在疫情初期,
甚至是現在的某些其他縣市,
一定是要求自費篩檢。
我順手點了一下他的病歷,
剛好是在小魯醫院確診的,
我看了一下兩個禮拜前的PCR報告,
CT值28.多…
媽的勒最好現在還驗的出來啦
鯛民來亂的喔!!
(以上是小魯的內心小劇場)
但新北市衛生局給本院的政策,
就是『幹你娘篩爆』,
加上那天病人多,
懶得跟他多說那些我們知道的學理
(隔離10天就不會傳染了啦),
縱使內心萬分幹意,
還是直接幫他採了。
下午,接到感控的電話。
『早上你採的這個病人,positive喔,CT值27』
幹勒!
這跟教科書講的完全不一樣啊!
(咦,這句話怎麼那麼熟悉?)
這個人是他X的天生人體培養皿喔?
隔兩個多禮拜,
繼續positive就算了,
CT值還可以繼續下探喔喔喔喔喔?!
過幾分鐘從驚恐回神後,
我連忙跟感控姊姊描述這個病人的狀況,
希望她跟衛生局反映,
希望檢疫所每個解除隔離前的病人,
都還是PCR一下。
感控姊姊也很讚的回答
『這是我應該做的,我也是新北人啊~』
而過沒幾天,
新北所有檢疫所就變成解隔離前一律採檢了。
真是令人欣慰~
順便小八卦一下,
新政策之後的數據,
檢疫所每天都零星有解隔前PCR CT值<30的…
這個病毒真的不得不說真XX難纏…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剛剛看新聞
: 盧秀燕說今天兩個境外病例
: 就是入境普篩措施實施後
: 針對入境後完成隔離14天的人作PCR後抓出來的
: 嗯.....
: 不知道該說什麼
: 該說正義不是不到
: 只是會遲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