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被檢舉入共黨應罰50萬元
陸委會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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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劉樂妍日前在微博分享一張有中國共產黨黨徽的圖片,宣稱自己是有1年黨齡的黨員
,結果被民進黨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舉報,要求依法開罰10萬至50萬元,陸委會今天回函
表示會會同內政部進行了解。
王浩宇今天晚上在臉書分享陸委會的回覆,王浩宇當時檢舉劉樂妍參加中國共產黨,與我
國民主憲政體制無法相容,影響台灣的安全與安定,應該依照違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處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陸委會回覆表示,對於此事秉持依
法行政、勿枉勿縱的原則,已會同內政部進行了解。
不過劉樂妍之前在知道自己可能觸法後,就表示自己根本沒有真的加入中國共產黨,只是
po了網路生成的圖片,「要怎麼告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