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
比較務實一點來看
要修憲改任期以『年』為跨度很難、門檻太高
先找一個好解決的、較容易有共識小目標
也就是縮短所謂總統當選後到就職前的空窗期
目前總統國會併選早已是共識
幾乎不可能改變
那技術上調整任期時間
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總統就職日期改成三月
從下一任總統開始縮短任期
比如說下屆總統任期改成是2024年5月20日到2028年3月20日
這樣一月選舉完畢,三月就職,時間剛剛好
一種是立委就職日期延後
立委也改成五月二十日就職
這樣合併選舉日期就可以訂在三月
比如三月二十日左右
那麼總統選完之後隔兩個月後就職
這兩個月剛好供新總統任命閣揆籌組內閣
時間剛剛好
所以
這目標比較容易達成
大家喜歡一月投票?還是三月投票?
其實我比較喜歡三月投票
因為天氣比較溫暖、比較舒服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