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18407
2.新聞來源︰
udn
3.完整新聞標題
濫查假訊息移送 嘉縣警局又被檢方打臉
4.完整新聞內容︰
嘉義市孫姓男子五月底在網路貼文「確診者參加簡氏宗親會餐會,嘉縣衛生局未匡列,請
參加宗親會者注意」,並連結新聞網提醒網友,被嘉義縣警方認定散播不實訊息送辦;嘉
義地檢署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造成人心恐慌,內容與中央宣導勸導民眾避免群聚並無衝突,
且是轉載網路新聞,不起訴處分。
嘉義縣警局昨天表示,本案為縣府一九九九專線檢舉,發文雖轉貼新聞網報導,但原新聞
中「未匡列?」為疑問句,發文圖卡「未匡列」為肯定句,內容未經相關單位證實,依法
偵辦。
嘉義縣警方濫查假訊息上月甫遭檢方「打臉」,有十多件認定屬「言論自由」不起訴;檢
方認為很多訊息都是勸導防疫作為,有些也非不實,無主觀犯意也未損害他人,與「傳染
病防治法」立法精神「謠言」或「不實訊息」定義不同。
孫得知不起訴後感嘆,他說辦假訊息讓民眾不敢說話,「宅神」朱學恒和他這類對政府有
些想法的人,都只因發表言論就被送辦,讓人懷疑政府用「寒蟬效應」讓民眾閉嘴,限縮
小老百姓言論自由。
孫說,身為臉書社團管理員,僅將新聞訊息加標題轉貼,就要被警傳訊,他現在貼文都「
戒慎恐懼」,擔心言論跟政府不一又會被傳;現在批評政府、提建議,難不成都要先成為
海外異議人士「小商人」?
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孫男承認在臉書社群及ptt貼文,但強調是轉貼新聞網訊息,善
意提醒宗親會會員,避免成為疫情破口。
檢察官認為,孫的貼文未造成人心恐慌,貼文內容與中央宣導、勸導民眾避免群聚並無衝
突,貼文轉載網路新聞,沒有傷害他人主客觀犯意,不符犯罪構成要件。
5.附註、心得、想法︰
綠營縣市,傳票招待
司法認證,不符要件
一再打臉,打了又打
任檢痛打,完全無感
真正民主,幫你禁言
膽敢妄論,送你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