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喊現金的是想要紓困
紓困的條件零零總總還分行別類
有些人想紓困從頭到尾都沒領到所以才喊想要現金
而O倍券是想要振興
2.O倍券基本上 人民掏錢不掏錢並無差別
你直接4000元券給人民去消費 限制條件同O倍券 那基本上兩者並無差別
如果你想要達到5000元的效益那就是發5000券
所以O倍券實際上就是消費券
"為了商家" 誘惑人民出錢 (雖說是不強迫 實際上就是你不得不花這筆
畢竟就是多了四千元 所以你一定要配合出錢)
3.GDP增長目前看起來並沒有比消費券好
最多只能說相等
https://www.ndc.gov.tw/nc_27_35148
國家發展委員會很奸巧
2.該報導引用之中研院估計,三倍券對台灣經濟成長率的貢獻只有0.08%等,係去年三倍
券剛推出時的期初估計,並非最後驗證,也未將農遊券、藝Fun券、動滋券、安心國旅補
助等多項措施帶動刺激經濟的綜效納入考量。根據智庫研究,考量廠商加碼等效益,三倍
券對GDP貢獻最高達0.53%,每1元的預算可創造實質GDP最高達到1.99元,遠高於先前消費
券每1元預算創造實質GDP 0.45至0.70元。
換句話說 除了"本體"以外 還應該考量農遊 藝放....etc等券 補助措施
還有"廠商加碼"才行? 然後這樣"最高"才達到0.53%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497223.html
這篇的話 0.12~0.53個百分點 這幅度飄的還真大阿
0.12是最差的估計 0.53是最樂觀的估計
最高將將好比馬英九的 "0.28~0.43%" 高個0.1%
這樣看下來三倍券大概是不會超過消費券的
換句話說 請民眾出錢的意義並沒有 而是從不需要紓困 需要紓困 的民眾無差別挖錢
給商家振興而已 就算總體民眾是賺的好了 依然還是有這個從民眾身上挖錢
換成那一千元無法成為現金正常使用跟儲蓄的事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