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這樣是不是6倍?

作者: microsugar (微甜)   2021-08-08 00:45:56
首先,你真的很愛跳針,又愛刪文,被打臉又不承認
在前文,我清楚地講到了,在「道德面」,請譴責我
你TMD是腦袋有沒有洞啊?國字不會看嗎?
還是需要我幫你介紹合格的國語文老師?
有需要,就講一聲,我大人大量會原諒你
我從來沒有否認這個方法有多好多棒
相反地,我大方承認,這個方式,在道德面是有問題
但是,20000換24000,這個假設出來的方式
確實在政策面上是不可能被執行的
因為它會衍生出來問題(前文有明確敘述)
公共政策討論,刪文大師還可以設定是什麼水準,我也是醉了
你自己被打臉時,怎麼不說說是什麼水準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先不說馬柯糖認為2萬現金換24000的券是可行的政策這種好笑的邏輯
: 馬柯糖作為小學老師、公務員
: 居然提倡用振興券去換現金這種違法行為阿...
: 這樣是要怎麼為人師表阿
: 我知道你又要說法條拿出來阿
: 我這不就拿出來了嗎?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 第 8 條
: 紙本三倍券之使用限制如下:
: 一、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
: 二、應於前條第一項所定使用期間內使用,逾期失其效力。
: 好啦我知道你又要說我又不是在講三倍券
: 是沒有錯啦
單純從「法律」的角度探討
法律,就是從法條來看的,文字寫得很清楚
你既然知道是寫「三倍券」
那麼,有關於討論過程中,所假設出來的各種1.2倍券
或是各種xx倍券等等的,就是不符合法律的要件
不符合法律要件,當然也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你自己也很清楚,先講我違法,然後再自打臉
你是嫌臉不夠腫嗎?老是這樣子自打臉,不太好吧
雖然我看了不心疼,只是覺得你很可憐
: 但不管是什麼振興券,都不該去鼓勵買賣阿
不應該去鼓買賣,廢話,誰不知道
但「陳述發生過的事實」,請問一下,是違反哪條TMD法律
況且,這還是某前綠營立委在直播時講出來的事情
也讓很多人想起過去發生的事情
這件事也很重要
執政黨與政府,怎麼可能不知道這件事情
而且,這很可能在近期內推出的5倍券會發生的事情
TMD現在政府有針對先前三倍券被拿去套利的事情
做出因應的對策嗎?至少目前為止,沒聽到政府在講這件事
政府是不是應該想想怎麼防弊的問題
(例如:數位化會大幅減少)
: 你是老師耶...
: 品德認知應該要高一點吧...
品德認知,我有啊,也寫得很清楚耶
我一開始就講了,這種方式,道德上請譴責我
你腦袋的洞是不是要去醫院照照X光
看看頭蓋骨的縫是不是有比一般人的大?
看看會不會有安全的疑慮?
或是去檢查一下,看看大腦還在不在,有沒有被活摘掉?
還有,再問你一次
前面被打臉的文章,敢不敢回?不敢回就講一聲,我原諒你
也不止問一次了
直接假設情況,敢回的話,就好好地一篇一篇回
不回文章或是不回應,就表示你沒種不敢回
我會先大人大量,先準備好原諒你的準備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21-08-08 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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