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反對的人邏輯都不太好
他們會先跟你說發現金比較好
民眾比較喜歡現金
阿廢話我當然知道民眾喜歡現金,誰不喜歡
我還知道民眾喜歡拿500萬哩
重點這個政策是要振興經濟,不是讓你拿爽的
發現金就是有某些比例的人會拿去存起來
發券就是逼你一定要限時內花掉
然後講到這裡反對派又會吵說:
『發券會有替代性消費,沒意義。』
那請問發現金會不會有替代性消費?
發什麼東西可以保證不會有替代性消費?
除非你的意思是最好什麼都不要發,那就沒問題
不然講替代性消費完全沒有意義,根本是來亂的
拜託要為反而反之前先去修一下邏輯
※ 引述《rich22084 (習近平肛交惡徒)》之銘言:
: 原本我也覺得
: 浪費行政費用印什麼券
: 且民進黨以前自己也噴過馬政府的消費券
: 幹嘛不直接發現金
: 有錢人不在乎這5000
: 一般人不可能半年花不到5000
: 家境困難的一定代替日常家用
: 蘇光頭說什麼怕人拿去存起來根本在搞笑
: 後來朋友跟我說
: 如果發現金的話,會有大多數人拿去境外消費
: 例如買滔寶、iHerb、斗內國外vtuber、抽國外手遊的虛寶之類
: 反而把錢送給國外,無法刺激國內消費
: 我就這樣被說服了
: 有人對這個論點有什麼能反駁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