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yca (joyca)》之銘言:
: 兩邊就各說各的。
: 這92共識,在我看來就是類似這樣的東西,
: 一群上一代的人自己在那口頭說一說,
: 也沒留下任何書面、具有法律效力的資料,
: 然後就讓後面的人自己在那講自家的說法。
沒有法律效力的資料?
你確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如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如何?
金門協議 如何?
其他一堆協議族繁不及備載
最大咖的
ECFA 如何?
某黨某媒某些學者鋪天蓋地說沒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留下
並不是真的沒有
台灣真他喵的悲哀
沒有是非分辨的能力 連上網找資料都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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