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etro (☞πετροσ1/47)》之銘言:
: 推擠。到場聲援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指出,以前的市長包括陳水扁、馬英九都不會貿
: 然去做,現任的柯文哲應先取得居民同意。前土盟理事長陳致曉則痛批,柯文哲以為自
: 己高人一等,有權決定別人怎麼生存。
: 陳椒華指出,以前的市長不會貿然去做,包括陳水扁、馬英九,社子島開發的重要關鍵
: 就是要得到多數居民的同意,沒有得到多數居民同意的社子島開發案是不會被接受的,
: 她要提醒柯文哲,要得到多數居民的同意才能開發。
我是不在乎時代力量的黨主席是不是綠共啦
但我覺得就算要當綠共也別打綠粉精神領袖的臉
以前的市長不會貿然去做?沒有得到多數居民同意不會被接受?笑死
外地人就是外地人,台北人來講古一下
[討論] 貼一下阿扁當市長拆遷14 15號公園的事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00386368.A.4F3.html
民國83年11月
陳水扁於競選前四次造訪康樂里,並親口承諾居民「先建後拆」。
民國83年1月
陳水扁就任市長的第一次向議會的市政施政報告中,明白表示對於十四、五號公園闢建問
題,一定堅持「先建後拆」原則。
民國84年9月
市府重新檢討拆遷計畫,原則決定採「先建後拆」方式,爭取違建戶配合。原先答應居民
的研究案不了了之。
民國85年6月
市府推翻原先「先建後拆」的原則,以新的安置計畫與發給救濟金方式處理。
民國85年9月
市府決定,86年初元宵過後將強力執行地上物拆遷作業。台北市秘書長廖正井說:抗爭居
民一律不發補償費。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市長食言,所謂的「先建後拆」採彈性認定,只要建照發了就算。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表示即使議會不通過預算,市府預定時間一定拆,居民自己去找議會要錢。市府隨
後決定三月四日拆除。議會通過預算,並有兩項附帶決議:先建後拆與重新公告。
民國86年1月22日
二公園拆遷戶三百多位至市議會陳情,並抗議陳水扁市長「先建後拆」的政策急轉彎,遭
市長拒見。
民國86年2月1日
學界發起「反對市府推土機」連署聲明活動連署名單包括多位學界知名人士、團體等,聲
明中指出拆遷安置問題絕非推土機所能解決,需基於人性考量,依居民生活脈絡、社會關
係和謀生機會,規劃安置方案,而不是隨便將老人棄置安養院、將居民驅離即可。因此,
希望市府暫緩拆除兩公園預定地上違建。陳水扁接見工務局長李鴻基此次接見除再度慰留
李鴻基外,同時強調市府按時拆除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上違建的政策不變。
民國86年2月4日
居民接到正式的拆遷通知,於正式拆遷日期前24天。
民國86年2月14日
居民收到斷水斷電通知
民國86年2月15日
陳水扁重申拆除公園違建的立場陳水扁因凌晨羅斯福路的一場大火,重申中山十四、十五
號公園拆遷政策絕不打折;並責成副市長白秀雄召集跨局處安置專案小組,妥善安置當
地弱勢族群。而二十日開始發放的拆遷補償金,也無領取的最後期限。
民國2月16日
居民收到除戶通知,如果未辦妥者,就不能領取拆遷補償費
民國86年2月27日
陳水扁於中午餐會中公開表示,三月四日拆除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上違建的決心絕
不改變。市府開始拆除電表。
民國86年3月4日
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展開拆除工作清晨四時,拆除大對於林森公園停車場集結,並
由副市長陳師孟坐鎮中山分局,擔任拆除工作總指揮。上午九時四十五分,拆遷作業正
式進行,到了下午四時,沿林森北路、南京東路的營業戶已被怪手夷為平地,第一階段
拆除工作完成。工務局長許瑞峰表示,整個拆除工作將從二十一個工作天縮短到一週內
完成。清晨張景森與學生碰面,學生質疑張:如何對這段的都市計畫史交代?張表示:
要聽我上課就回到學校。陳師孟與羅文嘉雙雙表示:學生應努力唸書,不應搞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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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時代力量黨主席看過這篇陳水扁市長強迫拆遷榮民住家的故事後,
還會不會好意思抬陳水扁來教訓柯文哲呢?柯柯
不過為什麼對榮民這麼強硬的市長,卻把違建更嚴重的社子島擺在一邊光說不練呢?
現在在台大唸書的學生會不知道又怎麼看羅文嘉的一席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