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倍薪為中國挖角科技人才 涉案4台人獲緩起訴

作者: AAAB   2021-08-25 00:11:56
1.新聞網址︰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108230291.aspx
2.新聞來源︰中央
3.完整新聞標題2倍薪為中國挖角科技人才 涉案4台人獲緩起訴
4.完整新聞內容︰
智鈊、芯道等公司負責人涉助中國「比特大陸」公司挖角台灣半導體人才案,新北檢今天
偵結並予顏姓等4名相關公司負責人緩起訴處分。4人需各支付新台幣30萬元予國庫。
新北地檢署偵辦智鈊科技、芯道互聯2公司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挖
角台灣科技人才案,3月9日指揮搜索2公司及相關人員住居所,共傳訊顏姓男子等20人到
案說明。
檢調發現,智鈊科技、芯道互聯和跨足開發AI晶片的中國比特大陸晶片設計公司,透過共
同投資新創公司方式,在大陸新設北京晶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鈊顏姓負責人、芯道黃
姓負責人、晶視智能吳姓董事長及曹姓副董事長等人共組挖角團隊。
檢調指出,此一挖角團隊在台私設大型研發中心,分別以原年薪2倍以上之高薪,挖角具
高超研發能力研發人才,同時於人力銀行公開徵才,3年來已挖角數百名研發人才,嚴重
威脅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
檢方表示,被告吳、曹、黃及顏4人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規定,未經
許可即在台執行業務,但審酌4人犯後深具悔悟,且無此類犯行前科及查無其他違反營業
秘密法的行為,因此,檢方今天偵結並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4人各支付30
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予國庫。
5.附註、心得、想法︰新北地檢署公開表示,4名臺灣人犯後深具悔悟,且無此類犯行前
科及查無違反營業秘密法的行為,因此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4人各支
付3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予國庫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1-08-25 00:24:00
惡法
作者: jarr (捷爾)   2021-08-25 00:24:00
有個小八卦是 去年比特大陸那波裁員 裁了不少從台灣挖角來的員工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1-08-25 00:28:00
樓上說得 比台灣法律判得還更多的社會矯正/公平正義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1-08-25 00:29:00
台灣就是一堆法盲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1-08-25 00:30:00
台灣這種獎勵犯罪條例 不犯法 怎發財/怎享國家福利?
作者: wz70403 (路倫)   2021-08-25 00:30:00
台廠自己給不起還怕別人挖喔
作者: tigotigo (鐵劍)   2021-08-25 00:30:00
台灣連香蕉都只給皮 連猴子都留不住
作者: jarr (捷爾)   2021-08-25 00:32:00
別想了 大部分被裁的直接跳槽到當地其他公司掌握機密的在中國可是很搶手的頂多就 待遇稍微少一點 畢竟比特大陸給的多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25 04:06:00
現在的台灣科技業,應該也不再有傑出人才夠格被大陸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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