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辜寬敏為制憲公投提告 敗訴理由曝光

作者: gn01131163 (瞇眼)   2021-08-27 18:00:23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651499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辜寬敏為制憲公投提告 敗訴理由曝光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領銜所提兩項制憲意向公投遭
中選會駁回,辜提起課予義務行政訴訟(即准許兩項制憲公投通過),今天上午遭台北高
等行政法院駁回,並於下午公布判決理由指出,人民並無投票創制權且提案主文文義不明
,故否中選會否准的原處分並無違誤。
兩項公投案分別是:「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及「
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
北高行認為,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已明文規定提起憲法修正案屬於立法院職權,必須由受人
民之託的立法委員代議之,而人民只有投票複決權並無投票創制權。
再者,辜寬敏提起公投案主要訴求及目的,是為了藉由公民投票直接形成國家意志,以決
定重新制定憲法一事,卻繞過現行修憲程序,與我國憲政體制下採代議民主原則相牴觸。
況且,辜一面主張憲法並未禁止制憲,卻又認為該公投案並非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的修憲,
是為藉制憲與修憲的模糊界線,意圖以「制憲」一詞達成跳脫憲法增修條文使用「修憲」
的文字拘束,透過體制內公投制度達成體制外「重行制定憲法」目的。
北高行並指,公投案主文必須可讓民眾理解,最好不要有別的解釋的可能,且應簡明、清
楚、客觀、中立,主文表示也不得過於寬泛或簡略。
然而,公投主文提到的「符合台灣現狀」,在不同立場時就「現狀」的想像不依,有另作
解釋的可能;另「推動」一詞文義寬泛,一般通常智識能力者無從得知其重大政策的具體
內容,因此,中選會否准原處分並無違誤。
5.附註、心得、想法︰
獨派的跳梁小丑啊
竟然質疑李進勇主委的中選會的決定
那不就是在質疑黨與政府嗎
況且修憲動作,已經有黨與政府的同志們在執行了
獨派的跳梁小丑,怎麼不知道要緊跟著黨與政府的路線走呢
要與國民黨反動派及境外勢力鬥爭的時候
你們還出來鬧
看來就是第五縱隊了
作者: saimeitetsu (Sai Meitetsu)   2021-08-27 18:06:00
獨派就統派的另一個影子,一個激進台獨一個激進統一,實質上的內政外交毫不在乎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1-08-27 18:07:00
又在打假球,塔綠班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21-08-27 18:07:00
不好意思,現在是綠共在執政,台獨假議題等老子下野再來炒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21-08-27 18:08:00
老年版游盈隆 4%仔最愛
作者: ferb (ferb)   2021-08-27 18:38:00
塔綠班:憲法過時了!!但是不用改
作者: server (server)   2021-08-27 18:51:00
因為太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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