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1-09-18 08:52:28※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藍白腦真的好容易被操控
: 都不懂思考
: 也不懂查資料
: 公共電視法第13條
: 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
: 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 看懂了嗎?
: 公視的所有董監事都是行政院提名的
: 簡單說都是行政院屬意的人
: 所以說現在想要修改成由行政院選擇董事長也沒什麼啊
: 好啦我知道你們又要噴這法當初誰訂的
: 公共電視法
: 86年公布,最後一次修法是98年
: 也就是不管怎樣都是藍營過半的時候訂的或修的XD
: 你們藍營就吞下去吧...
這個就是刪文大師一貫的玩法
他永遠只拿出對自己有利的資訊
公共電視法
第 13 條
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七人至二十一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
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名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
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
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第 17 條
董事會置董事長一人,由董事互選之。
看到沒?
目前整個法令是有審查機制的
行政要提名的人是要由由立法院推舉的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才能擔任
但刪文大師很聰明地將這個機制無力化
意圖讓公視董事的人選看起來好像都是行政院的乖乖牌
完全會聽命於行政院
這就是刪文大師一貫的把戲
再者
退一萬步來說
董事互選董事長
這機制若如賴祥蔚所言
幾個民主大國的公視董事長都是董事互選之
目前我國也是
我請問刪文大師
如果如你所說
公視董事都會是行政院自己人
那選出的董事長也會自己人不是嗎?
那修改這法令的用意到底有啥必要?
如果照你刪文大師的邏輯
那這條法根本沒有修的必要
對吧?
那民進黨為何要冒這個大忌去做無謂的修法?
我說
事實很明顯
就是現行的董事會或是董事長還不很受塔綠班控制
所以民進黨才要下手修法
這就是塔綠班
但是 這個版上像 他發文還有可以討論的內容的ID越來越少了 絕大部分都只剩下 走錯版 應該去笑話版
而不是把這當成笑話分版但是 還是得說 書唸到像他這樣 已經算是念的很多了但是 你選了一個陣營就無條件的 百分之百支持還是 一樣會看起來像個 蠢蛋比中國跟北韓 的國民 唯一好一點的只剩 你還有的挑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9-18 09:23:00公視雞肋 沒有49-58台影響力
可以把整個版變成專版完全護航政府 攻擊在野 厲害了塔綠班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1-09-18 09:28:00公視雞肋,所以這修法是修個鳥?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9-18 09:28:00所以很無聊呀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9-18 09:29:00這種東西去動它 就是增加被罵的機會 但又不值得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1-09-18 09:30:00知道會被罵還要動,當然要換到東西回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9-18 09:30:00若要說修法後 公視能幹影響嘛 還是看不出來難道新聞多了綠色彩 影響就會變大 還是不會這只能說是心理因素 覺得這樣安全感比較高
作者: humour 2021-09-18 09:37:00
塔綠班真的認為會一直執政嗎?噗
這版像這篇原po認真看相關問題所在的人越來越少了難怪被叫作塔綠版
作者:
no2muta (達丟賽先生)
2021-09-18 10:23:00公視雞肋?每一台都伸一隻手可就不是雞肋了
作者:
Sawilliam (Sawilliam)
2021-09-18 10:51:00動這個 一般人看就覺得吃相難看 又沒啥實質好處 真的很白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