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fans/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2.轉錄來源︰林淑芬FB
※ FB公眾人物、FB粉絲團名稱、其他來源 ※
3.轉錄內容︰
這麼爛的「礦業法」
政府給礦業權者挖礦的特許權
只要年限到了,
法律規定業者申請展延時,還可以繼續挖,
法律規定展延不通過,政府要編列預算補償業者採礦設備的投資損失,
那政府幾乎是只能選擇讓展延通過?
所以這部礦業法等於擁有的「霸王條款」之一(只是之一),
只要採礦權許可一次,
大部分的展延都必須萬年許可下去。
怎麼會有這種法律?
(第五屆的立法院故意修成這樣的)
這樣我們還不修法?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4.附註、心得、想法︰
我個人認為,礦業法到現在還沒修
應該是KMT的責任啦,絕對跟民進黨沒關係
畢竟民進黨是最愛台灣的政黨,怎麼可能會放任挖個天坑呢
https://reurl.cc/52roez
蘋果新聞網2020年新聞
蔡英文執政4年《礦業法》修法跳票 「最低工資法」遲未送入立院審議
※ 40字心得、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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