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所以張亞中要和對岸簽的是協議還是備忘錄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21-09-23 23:59:56
其實不管哪一個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之1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
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三、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罰則? 頂多罰50萬,張老師應該不怕,他超有錢
作者: metro721 (metro721)   2021-09-24 00:03:00
罰單當然有其他人負責
作者: GYda (GY大)   2021-09-24 00:07:00
是協議還是備忘錄有差嗎?反正簽了都變成歷史文件
作者: Komiko (古美門)   2021-09-24 02:02:00
快修法 他趕簽就把他關到漏尿
作者: Sinful (記憶隨時間逝去...)   2021-09-24 03:59:00
人家阿共玩法是把你騙進來變成一國之後才變成歷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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