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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金馬名義簽FTA 綠委批自我矮化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對於台灣與他國洽簽FTA(自由貿易協定)的動向,民進黨
立委日前質疑馬政府擬使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與新加坡洽簽經濟合作協
議,等於僅以「經濟體」、而非以主權國家名義與他國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形同政治上服
從中國的一中原則,有淪為「以中國為宗主國」模式之嫌。
政院︰世貿架構下無一中問題
行政院反駁說,世貿組織會員在對外貿易關係上,均享有完全獨立的自主權,會員間可簽
署經濟合作協議。而政府與非邦交國洽簽協定,均先確保我主權完整性,續求雙方均可接
受的簽約模式,我方與新加坡並無正式外交關係,雙方在WTO架構下洽簽經濟合作協議
,是目前最能保障我主權的模式,無涉中國主張的一中原則,也非宗主國模式,絕無自我
矮化。
兩岸簽訂ECFA後,對於ECFA爭議及台灣與他國洽簽FTA問題,民進黨立委王幸
男多次向政院提出書面專案質詢。王幸男書面質詢指出,根據過去中國官方的說法,中國
對於台灣與新加坡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其實是有兩項硬性規定的前提,一是該國必須尊重
中國所謂的一個中國原則,其次是台灣與外國簽署協議時,必須尊重國共的「共同政治基
礎」,亦即所謂的九二共識。因此,即使台星簽署經濟合作協議,也是馬政府在中國面前
自我矮化換來的。
王幸男指出,未來政府擬使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與新加坡洽簽經濟合作
協議,等於僅以經濟體、而非以主權國家名義與他國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形同政治上服從
中國的一中原則,這樣的模式難道不是「宗主國模式」?
政院除澄清無所謂宗主國模式外,也說明ECFA的內容無涉統獨及主權問題,且無「以
經促統」情形,ECFA絕非確定國共的共同政治基礎。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幹 誰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經濟體模式去簽署經濟合作模式 就是損害國格
這難道不是宗主國模式?
垃圾 大家一起來地址這種損害國格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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