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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投書:臉書不可怕,可怕的是政府立數通法管言論
近日,知名團購公司486先生(陳延昶),因爭議言論遭到臉書禁言,喊冤說他只是喊「
「我支持台灣獨立,台灣本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暗示臉書親
中封鎖台獨言論,卻被踢爆486整段文字後面寫「O林老師的中國人,去吃O吧你們。」
被臉書認定為仇恨言論被禁言。
仇恨言論有其爭議性,這舉世皆然。然486仍不甘示弱,參與9月23日基進黨於立院開的記
者會,記者會基進黨秘書長上強調「許多台灣臉書使用者因批評中國而被刪文、封鎖」、
「不應為極權專制的中國服務」,痛批臉書。486更在記者會上大喊「相關單位正視這個
問題」,直接要民進黨政府出來撐腰。
只罵臉書不罵政府的雙重標準
基進黨與486不僅邏輯不甚合理,更有雙重標準,只罵臉書不罵政府(即將立「數位通訊
傳播法」管制輿論)之嫌。
首先,什麼叫做「許多」?許多台灣臉書使用者因批評中國而被禁言,真的嗎?從基進黨
的新聞稿中我們可看到,基進黨未交代出任何一個完整內容的實例,我們能完整100%看到
全文發文內容的,僅只有486一個案例,而這案例當中大罵「O林老師的中國人,去吃O
吧你們。」,難道不是仇恨言論?
臉書再怎麼可怕,都是一家美國公司,相對不涉入台灣內部選舉,基進黨與其跑去管美國
公司,為何卻不批判中華民國最大的權力機構──民進黨政府?
今年5月6日,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已公開表示,對於散播假訊息的法律懲罰是後端,而
在法制及政策面可以做的就是事前抑制,也就是目前正在研擬的「數位通訊傳播法」。羅
秉成還強調,因應假訊息態樣將增多,防制上會越來越「嚴峻」。
同樣是5月,NCC主委陳耀祥也在立院公開表示希望「數位通訊傳播法」今年能送行政院,
而〈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NCC已放在網路上,〈草案〉第15條規定:「數位通訊傳播服
務提供者對於第三人為供他人使用而儲存之資訊,於符合知悉行為或資訊為違法後,立即
移除資訊或使他人無法接取之,將不負賠償責任」。
保護臉書刪文權的數位通訊傳播法
這段話翻成白話文,意思是說將來你在臉書發的東西,如果臉書認定你的發言內容是假消
息,或者政府認定它是假消息而臉書接受,臉書刪你的東西將不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權力與責任要相對,臉書刪文標準當然可以被檢討,但臉書針對486事件已經給出一個相
對有理的答案,而以平台業者不會願意輕易得罪用戶,涉入政治爭議的產業特性來看,未
來立法完成後若出現刪文,最可能是因政府要求而刪。
切記,從民進黨政府實際的行為看,這並非一個「溫柔」的政府,這幾年政府大張旗鼓嚴
厲查處假消息,然而據監察院報告顯示,2019年警方移送涉散布謠言案件151件,經法院
裁定不罰率高達72%。這其中台大教授蘇宏達案超過兩個月裁罰時效,警方仍送辦,監察
院報告要求警方改進。
當然,誰都知道基進黨與486不太可能質疑政府,因為他們要的主要是台獨,不是言論自
由,不同意見者的言論自由更是不太care。然而一個只有台獨,人權逐漸受打壓的國家,
是美好的嗎?在數位通訊傳播法即將「圖窮匕現」的當下,非常值得大家深思。
4.附註、心得、想法︰
組改後NCC要管網路
不知道是不是民進黨的轉型正義
難道4行政組織東廠化?
以後我們還可以在這靠北政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