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930/VNC6HI6SIZE4RCPSWRP4C6GFPA/
2.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挖眼男屌嗆有政府保護關不住!精神醫揭真相:法院監護就五年
4.完整新聞內容︰
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疾病男子攻擊無辜超商店員,縣長潘孟安表示將「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
」,但楊男就曾自稱政府在保護他,傷人後關幾個星期就能出來。對此,衛福部嘉南療養
院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表示,收治精神疾患有兩個法律途徑。一是醫療端可依照《精神衛生
法》,認為患者已脫離現實感並出現傷人自傷可能性,可裁定強制住院,最長不得超過60
天。另一種則是構成刑事案件,由法院來認定患者回歸社會是否有再犯之虞,裁定「監護
處分」,最長可收治5年。
李俊宏指出,屏東這起不幸案件再次暴露出精神醫療的長年問題,仍待司法端、醫療端、
社區端相互協調,政府在社安網2.0也將進行相關規劃;對於最多5年的監護處分,未來也
打算修法評估到風險顯著減低,才會離院。
高樹鄉超商女店員因勸阻罹患精神疾病男客戴口罩,而遭到暴力挖眼攻擊事件,縣長潘孟
安臉書也因此被民眾灌爆,潘孟安對此深感震驚與遺憾,他也表示致歉,縣府將會深切檢
討如何補強社會安全網,並且跟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者不再成
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李俊宏表示,現行制度下,精神醫療不能牴觸人身自由,醫療處理相對侷限,在權利限縮
下,醫療端能做的就只是醫療。但患者有其人權及自主性,治療配合度有限,一旦出院就
無法強制要求回診或藥物配合,必須成為司法案件,裁定保護管束,才能安排觀護人追蹤
其就醫狀況,或予以監護處分長期收治。
針對屏東這名多次傷人的患者,李俊宏認為,一旦延誤治療黃金期,在大腦逐漸退化下,
理性思考、邏輯性、腦功能都會受到影響,民眾在面對出現攻擊性、危險性的疾患時,千
萬不能用一般人際衝突來因應,「務必要很小心,快速離開!」畢竟疾患在精神干擾狀況
下,不可能接受理性說服,暴力行為也逾越了正常社會認知。(地方中心王志弘/台南報
導)
5.附註、心得、想法︰
有政府,會做事,精神病,好安心!
社會安全網就是國際笑話
台灣被視為是犯罪天堂,難怪我國在國外罪犯每個都想回台受審
相信綠粉會繼續推拖是KMT遺毒,不管都已經完全執政幾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