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這篇我實在看不下去
請問3Q的犯罪紀錄為何要跟冬瓜比?
今天他的對手不是冬瓜,而是小冬瓜
還是你爸是貪污犯,你就不能出來選?
所以應該列比的是3Q跟小冬瓜的犯罪紀錄
請問有誰有答案呀?
※ 引述《nogood (nogood)》之銘言:
: 3Q犯罪紀錄:
: 26歲時車禍肇逃,事後與被害人和解,獲緩刑。
: 冬瓜犯罪紀錄:
: 曾犯下貪污、槍砲、殺人未遂、教唆頂替、盜匪和加重強盜罪等罪行[8][9]。1987年因
一
: 清專案被送綠島管訓。
: 1999年擔任台中縣議長期間,喝花酒報公帳一千八百餘萬元,於2011年台中高分院更四
審
: 宣判,依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顏清標三年六月、 奪公權三年。
: 結論:
: 冬瓜跟他兒子在台中二選區當選多屆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