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涉賭博案?陳柏惟澄清:去打快打旋風沒賭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1-10-07 16:45:08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所以真的是他唷?
: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 年度易字第 934 號刑事判決
: 裁判日期:民國 102 年 10 月 18 日
: 查「皇冠皇宮娛樂城」之6家電子遊戲場為登記有案之娛樂場所,其擺設電動機具與賭

推文一堆法盲
如果案件是涉犯刑法268
圖利賭博罪 不罰賭客
如果是涉犯刑法266
“在公眾得出入場所賭博”
那賭客還是有處罰
社維法的要件是
“非公眾得出入職業賭場”
法律本身均不限金額大小
但金額太小的賭客
檢察官可能會緩起訴
所以判決書系統看不到
只會看到之後他去作證
: 決定輸鸁,且不論金額均可兌換等比例之現金,洵非暫時之娛樂至明。佐以證人即客
人陳
: 柏惟於警詢時證稱:查獲當天係把玩賓果星球電子遊戲機檯,先開分再押分把玩,連
線就
: 得分,比例為1:3,即1,000元可換3,000分,當日已經輸1,000元等語(見警卷第370

: 371頁
南部人機台我真的沒看過
不知道是什麼狀況
這邊可能是說他已經花了1000元下去玩 但沒賺到任何獎金
所以根本沒辦法證明他有換籌碼回來
有可能不該當賭博行為
所以也可能是不起訴
: https://i.imgur.com/6NwWlXq.png
: 賓果機能尻昇龍拳嗎?
重點是民國100年的電子遊藝場還有快打旋風嗎 這應該是90年代產物吧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10-07 16:51:00
有邏輯問題 若無法換回獎金 裁判書幹嘛標記1:3且是陳親口說出代表他本人知道遊玩機台是有酬換機制明確知道有酬換機制的電子機台 且已投入現金或等價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1-10-07 16:54:00
就跟你講了事實部分我沒看過那機台跟賭場不知道是怎樣 邏輯沒問題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1-10-07 16:54:00
代幣 這不能構成賭博事實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21-10-07 16:56:00
快打旋風是有一直有改版的遊戲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21-10-07 17:05:00
都說輸了1000塊 難道打快打旋風還能賺錢的喔賭博機台就賭博機台 在那ㄠ快打旋風 難看真的謊話連篇耶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21-10-07 17:07:00
玩快打旋風沒有輸贏問題,只有花多少問題
作者: s9021401045 (joechen mouse)   2021-10-07 17:09:00
原來輸了就不算賭博,贏了才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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