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監察院公報」第165期廉政專刊,陳柏惟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中,第12項「事業投
: 資」申報欄目為空白,申報日為民國109年4月28日。刪Q總部表示,透過網路搜尋,可以查
: 到陳柏惟擔任「汪達創意有限公司」負責人,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0萬元整,設立時間為106
: 年11月7日。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符原因暨注意事項
四、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及事業投資:分別計算其各該類之總金額或總價額,每
類總金額或總價額達100萬元者,即須申報,反之則不需申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第14條第1項
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一定金額,依下列規定:
一、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之投資,每類之總額為新臺幣一百
萬元。
上面規定很清楚了吧,事業投資總額未達100萬元是「不需申報」